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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擴大採用電子病歷方式製作病歷實施範圍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一)  實施電子病歷日期:104年1月1日至永久。
(二)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檢驗報告(生化組、血清免疫組、細菌組、分生組、血液組、門診檢驗組、急診檢驗組、血庫組、委外)。

發布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