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4364912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哈密街兩側(哈密街79號-大龍街)兩側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市大龍峒保安宮辦理「2015年保生文化祭」活動交通疏導、管制措施,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所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停放。 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104年4月25日0時至4月26日17時止、104年5月2日0時至104年5月3日12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張哲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