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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將送本市議會審議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 類別:就業安全 ,市府徵才 ,企業徵才 ,原住民就業 ,身障就業,新住民就業,就業創業

    「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將送本市議會審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自101年至103年本市發生5起屋頂作業墜落死亡之職災;施工架組拆近五年發生4件死亡職災,且有路人遭到波及而受傷;吊籠清洗作業近九年來亦發生8件死亡職災,意即平均每年都會發生1件。 因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率全臺之先,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並於104年3月31日第1829次市政會議通過,市長並當場指示勞動局應主動向議會說明、溝通後再送議會進行審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雖目前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其相關子法,已課予雇主或自營作業者須設置一定的安全防護裝置或措施,但由於輕質屋頂營建施工、施工架組拆及使用吊籠清洗外牆等作業多屬作業時間短、臨時性之工程,且易發生人員墜落、物體倒塌或物體飛落等災害,而承攬之雇主又多屬中小型營造公司、工程行、企業社或自營作業者等,安全衛生經費及管理能力較欠缺,導致多年來災害頻傳。
    勞動部於102年底公布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造成勞工死亡之十大危險行業當中,土木工程業、建築工程業與其他營造業等皆名列其中,再細究其內容又以勞工從事屋頂作業、營建物之裝修、清潔與施工架組拆作業時發生墜落災害為主。
    此自治條例通過後,每年應通報勞檢處之件數推估將增加近3000件,受影響之事業單位預估約400家。為能達到降災及預防之效,該條例納入強制通報機制,要求雇主及自營作業者須於作業前3日事先通報。建立通報機制,以利確實管控,並實施檢查、宣導與輔導,責成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若未依規定通報,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列為優先檢查對象。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