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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還有?」,藏毒還會藏到忘記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 聯絡人:組長 黃淼良
    • 聯絡資訊:2760-0864

    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分隊長莊其財等7人,於104年04月20日14時30分許,在環河北路與南京西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攔查1部自小客車,當車輛停靠路邊接受警方盤檢時,車內不斷飄出K他命煙味,故警方請駕駛徐男下車核對其身分並問渠有無前科紀錄,渠自嘲稱:「沒有,你們可以查,我長得比較像壞人,大家都這麼說」。員警利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證身分時,見徐男全身冒汗、神色極不自然,異常行徑均被員警看在眼裡,後經徵得渠同意檢視隨身物品及車輛,當場在駕駛座車門旁凹槽內查獲第三級毒品 K他命1包(淨重0.22公克),徐嫌當場愣住傻眼並不自覺脫口說:「怎麼還有?」,讓警方一時不覺莞爾,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33歲的徐嫌未婚,目前在臺北市某知名KTV擔任廚師一職,查徐嫌在民國99年1月至3月份,居然有13案詐欺前科,與其言談中辯稱係自己的身分證、印章、提款卡及存摺一起被偷,帳戶被網路詐騙集團盜用洗錢,但有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月,警方懷疑渠失竊證件印章等居然沒有報案,詢問是否係渠自己開戶後轉賣帳戶牟利,徐嫌笑而不答。警方本次所查獲的毒品K他命,係日前和朋友在酒店消費時,一名綽號叫「小偉」男子主動到他包廂內推銷才購買的,當天晚上是第一次吸食也是最後一次,隨後將剩餘的K毒放在自己車門旁凹槽,想說改天再用,結果毒品放到自己都忘記了,因而遭警方查獲,只好自認倒楣!
    警方呼籲,將個人金融帳戶賣給詐欺集團,所得非常微薄,但卻須為此付出極高的代價。因為賣帳戶的人無異將個人資料明白昭示,成為被害人及公權力第一個所能追究的對象,其應負的民、刑事責任也無從倖免,實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