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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正式發函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勒令大巨蛋立即停止施工並即刻提出改善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遠雄大巨蛋工程涉及違反建築法第58條,本府都發局今(20)日正式發函,以書面勒令遠雄巨蛋公司立即停止施工並即刻提出改善計畫。
    據文化局報告資料顯示,自今(104)年2月中旬,松菸古蹟達行動值的監測點數量顯見升高(附件一),而捷運局資料也顯示鄰捷運側監測值於3月明顯惡化(附件二)。然遠雄巨蛋公司於3月27日本府於府內召開的雙方會議中表示,在大底未完成前停工會影響公共安全,本府為維護市民安全,於4月24日成立監督小組進入大巨蛋開挖基地內勘查,並多次要求遠雄巨蛋公司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全區大底施工時程,也要求遠雄公司加速完成大底。
    經本府持續觀察,捷運板南線監測值近期仍有波動(附件二),而松菸古蹟之監測值持續惡化(附件一),情況並未改善,顯見遠雄巨蛋公司輕忽市民安危及不重視文史古蹟保存。
    本府為保護市民安全及古蹟,5月12日發文要求遠雄巨蛋公司應於5月18日之前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惟遠雄巨蛋公司5月11日至5月19日共函覆本府7件相關公文(附件三),皆未提出具體改善內容。另遠雄巨蛋公司應3月19日文資會勘之要求,於5月15日提交本府文化局針對古蹟毀損的修復計畫,內容僅針對松菸修復,完全無涉及工程改善,更隻字未提如何避免加劇影響捷運及破壞古蹟之計畫。上述諸多行徑,顯見遠雄巨蛋公司態度傲慢、極盡敷衍及輕忽廣大市民生命安全。
    遠雄巨蛋公司不斷以大底未完成無法停工為由推託,原先承諾7月可完成大底,卻不斷修改時程,5月18日來函改口大底要到8月15日才能完工(附件四),一再拖延。本府為維護市民生命安全,今日正式發函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停工,並即刻提出具體的大巨蛋工程改善方案,以消除社會疑慮,再行復工。
    附件一:古蹟監測達警戒值或行動值情形
    附件二:捷運局鄰捷運側監測期超過行動值近期監測比較表
    附件三:遠雄巨蛋公司函覆本府共7份公文
    附件四:遠雄巨蛋公司5月18日來文(遠巨字第10401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