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發放至兒童滿2歲(含當月)。每名兒童每月發放金額如下:一、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二、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三、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前項所稱第二名子女或第三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二名、第三名以上子女。另收養子女、前婚子女、同一父或母所生因故未於同一戶籍內,均列入排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