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
內政部103年8月20日台內地字第1031300134號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二小段898-4地號等2筆土地,合計面積0.00026395公頃。
本案為一併徵收案件,無需施工。
臺北市政府103年8月29日府地用字第10332658700號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詳如附件下載「徵收公告」及「徵收公告清冊」。
無需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