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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老屋健檢4月25日起開跑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使用科
    • 聯絡資訊:1999轉8399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稿日期:105年4月19日

    聯 絡 人:洪德豪正工程司

    聯絡電話:1999轉8346、0952826105



    臺北市老屋健檢4月25日起開跑

    為協助民眾瞭解、改善建築物的結構安全,臺北市政府自4月25日起推動老屋健檢計畫,採取分期方式辦理。經健檢結果須補強或拆除重建的建築物,民眾除可依建築法自行合意辦理補強或重建外,另得依循都市更新等程序,申請補助建築物整建維護補強或拆除重建,以降低民眾負擔。


    建管處表示,本市老屋健檢計畫經簽報市長核定,自105年度起分3年執行完成。凡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建築物,均可申請老屋健檢。計畫今年將主動輔導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3層樓以上疑似具結構軟弱層或位於本市27條救災道路旁之建築物,且包括921或331震災受損黃單建築物、坐落於本市範圍內之斷層帶或土壤液化區建築物、本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及民眾認有疑慮,經本處同意受理者優先申辦。預計今年底完成7,500棟建物耐震能力「初評」,倘申請件數超過預期量,市府將納入明年度持續辦理,執行計畫並採滾動式逐年檢討。



    老屋健檢的申請對象,係以棟為單位,凡建築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都可於今年10月底前提出申請。如果公寓大廈沒有成立管理組織,可由1/2以上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推派代表,填妥申請表格,檢附所需文件申請。老屋健檢的「初評」費用,每件8,000元,由市府全額補助。不過,整棟建築物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業經核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或計畫者),或經公告列管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俗稱海砂屋),或已申請建造執照者,市府均不予補助。另有關老屋健檢的經費來源,除了內政部依「安家固園計畫」核撥中央補助款外,臺北市因放寬老屋健檢的申請對象,並不侷限集合住宅,故部分經費今年度將動支市府第二預備金支應,爾後年度則編列預算辦理。


    民眾申請老屋健檢,可於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老屋健檢」宣導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於正常上班時間,備齊相關文件,逕至建管處使用科服務櫃台申辦,也可採郵寄方式申請(信封註明「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寄送「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1樓。經建管處查核符合申請規定者,將轉送至申請人擇選的「健檢機構」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事宜。


    目前可受理執行之「健檢機構」,除經都市發展局指定計有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及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等四家,申請人可自行擇一指定外,未來配合中央補助,將再增加中央指定機構計28家亦可辦理。健檢機構於收受派案後,將指派具開業建築師、土木或結構技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至現場進行勘評。


    另外,老屋健檢「詳評」結果若屬「建議補強」者,市府將協助申請融資低利貸款,並輔導住戶依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程序,申請補助耐震補強工程費用。若屬「建議拆除重建」者,後續將輔導住戶依建築法﹑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等規定合意重建,或循都市更新條例﹑本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重建。另為輔導「耐震補強」及「拆除重建」事宜,建管處將建立專業諮詢平台,請相關公會推薦專業技術服務團隊,以利市民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