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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89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6-06-2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劉怡伶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藍世聰 陳志銘 湯志民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盧世昌代) 林洲民 謝佩霓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陳譽馨代) 李得全 傅永茂 劉家增 李維斌 楊芳玲 梁秀菊 懷 敍 劉明武 曲兆祥 劉秀玲 陳秀惠(賴慧貞代) 鍾永豐 陳錦祥 顏邦傑 黃素津 黃勝堅 薛秋火 游竹萍 蘇素珍 李美麗 林明寬 謝正君 黃國彥 蔡培林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許玄謀 蔡宗雄 方定安 陳煌城 黃一平 楊明祥 黃立遠 陳世浩 林志峯 謝銘鴻 陳學台 鄭佳良 杜英輝

    列席

    林鶴明 陳慶安 趙光中


    壹、專題演講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陳敦源教授主講「公務行銷」。
      主席裁示:
      (一)陳教授所提「八八風災」行政院薛前秘書長的回應方式,為錯誤示範,值得引以為鑑,惟本人亦可能有類似失言而不自知,或未能察覺決策錯誤。比如,近期有關測謊一事,雖不是本人提議,惟事後發現,不同年齡者有不同思考態度,此顯示出代溝及決策參與者需要多元性。
      (二)用人部分,若「從鏡子裡找人」,恐導致決策思考越趨一致,易出現「集體盲目」的問題。市長室會議設計的目的,即是為避免決策獨斷專行,希望透過制度設計納入不同年齡世代及確保決策團體的diversity和complete,以避免集體盲目,也鼓勵大家勇於舉手表達及反映意見。
      (三)本次專題演講資料,請各局處首長事後再複習一遍,了解「應為」與「不為」,自我反省檢討,並加以活用。
    貳、確認本府105年6月21日第189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公車運價調整事宜,油價係3個月檢討一次,惟其他17項成本審議期程長達1年不合理,應縮短,並建議訂定SOP,事先公告調整月份,當SOP有問題,即滾動式修正;另日前公車票價暫緩調漲案,係因104年4月即確定運價方案,惟同年12月方送議會審議,期間油價大幅變動,故產生成本計算之誤差,引發爭議,請切勿再犯以前相同的錯誤。
      (三)臺灣許多BOT案合約長達50年或70年,根本無法預期未來利率變動等情事,致管控不易,後續易發生爭議;又如本市捷運工程從規劃至完成需15年,完成時恐早與社會脫節,均應檢討改進。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成立招商專案辦公室一案,請林副市長擔任召集人,並請產業局與財政局共同研商相關作業,避免發生多頭馬車之情事。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整合行銷暑期安全又有趣活動暨七一新制報告案。(觀傳局)
      陳副市長補充說明:
      本府舉辦諸多活動或政策,往往未能完整對外說明,致影響傳媒或民眾對本府的印象。依市長指示,已整合各局處提報之重要活動或重大政策,自本次市政會議起,將於會後記者會對外說明,俾外界了解本府短期內做了什麼?中期可達到什麼效果?未來在執行過程中即可讓民眾瞭解本府的政策。例如北投再生計畫,於當地對居民公開說明後,再透過整體行銷,提供媒體報導,即可達到強化效益。整合行銷小組將依政策的重要性及時效性進行檢視,排定優先順序,除列入市政會議紀錄外,並經網路公告周知,請各位首長重視。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近來本府對新聞的處理幾乎都是response,外界批評我們才反應,但是所謂「戰略」就是把「變」變成「不變」,弄好schedule,鼓勵所有局處皆要well prepared,將「變」的成分降至最低,「不變」的成分升到最高。
    五、執行105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案。(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滿意度調查問卷部分,建議:1.開放意見部分有其重要性,建議解除100字之字數限制,後續則由專人分析填復資料;2.領導管理部分,c5、c7與c4、c6具重複性,是否考量刪除c5、c7,以減少題數;3.調查方式請以e化為目標,今年度如未及採用e化調查,即先以紙本進行,惟明年度應儘量e化,如:透過email發送滿意度調查連結等;4.問卷填答欄位儘量採下拉式設計,以避免填答人輸入錯誤,並事前排除明顯不合理之選項;5.注意題目單複選項之勾選圖示設計,如屬單選選項,應採圓圈圖示,如屬複選選項,則採方框圖示,以利辨識;6.基本資料中「在機關服務年資」部分易造成誤解,填答人無法辨別該欄位係指現職機關年資或於市府各機關累計之年資,文字敘述應更清楚明確。
      (三)有關評量本府績效之各項調查,目前本府先辦理1年1次之員工滿意度調查及1年2次之首長互評,並請研考會思考如何規劃執行外部顧客滿意度調查,逐步推動具特定顧客之外部顧客滿意度調查,如:文化局、勞動局及教育局等局處;另議員滿意度調查部分因較具爭議性,則先不予實施。
      (四)本府目前策略採「流水戰術」,若被擋住就先繞過去,能夠先做的、易成功的與沒有阻力的先做,等有好的成果出來後,其他部分自然跟進,如:鄰里交通改善計畫、公共住宅政策等,均採此模式。

    決議事項



    據有媒體稱:本府各局處執行政策時,有因本人過於權威而不敢反映問題而陽奉陰違,如公文減章甚至有聯合作假的情形;又稱:因為本人要求快,不要求對,結果造成冗事,如:會議室統一租借的事。本人認為這是價值衝突,本府策略地圖第一條的核心價值就是「正直誠信」,做得到就說做得到,做不到就說做不到。長官之決策如有執行困難,應立即反映問題,如此長官才能夠因應處理,而政務推動係採「80/20法則」,長官接獲反映執行困難後,方能針對無法執行之部分進行處理,如會議室統一租借有問題,公管中心就要舉手反映;又如區公所節電方案推動已執行10年,每年要求節電2%,已經累積節電20%,若仍然要求每年再節電2%,除非有系統性的改變才能做到,就應將問題反映出來,方能處理。故本人希望年底前建置單一陳情系統的員工反映管道,以利同仁及時反映問題。本人是強勢的人,不怕強勢的屬下,有意見應及時反映,陽奉陰違絕不可為。各局處應利用局處會議檢討特殊案例,找出問題及原因,及早解決問題,並避免重犯錯誤。

    散會

    2016/06/28 1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