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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門周邊廣告物設計準則針對特殊規格仍保留彈性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羅文明
    • 聯絡資訊:1999轉8275

     

    北門周邊廣告物設計準則針對特殊規格仍保留彈性

    為維護北門周邊環境景觀,本府「北門周邊地區設置廣告物都市設計準則」業於105年8月25日提都審委員會審議,修正後通過。前開準則內容依據周邊區域對北門景觀之影響程度,分為三管制區分區管控。都審委員會亦邀請周邊商家參與討論,希望能充分了解目前民眾需求,以擬訂出有共識且可執行之方案。

    台北市新中華路影音電器街促進會代表於都審會議中提出未來商圈是否可提出具有特色之廣告物,以及廣告物相關補助機制等問題。經溝通,促進會代表已充分了解廣告物準則為「原則性」之規定,未來商家如提出具創意之招牌設計,經該委員會通過後,仍得予以設置。

    自北市府拆除忠孝橋引道重現北門古蹟光輝後,北門周邊廣告物改善成為城市美學議題及市民關心的焦點,未來臺北市政府亦會積極與周邊相關建物權管單位及業主等持續溝通、改善,並配合整體景觀及夜間光環境等進行規劃,使西區門戶成為台北特有的歷史風貌。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05年8月26日

    聯絡人:羅文明科長

    聯絡電話:2725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