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確認本府105年9月13日第190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本府105年菁英領導班赴日本早稻田大學國外研習案,請林副秘書長先過濾參與學員提供具體之建議事項及實際可行之推動方案,並報告後,再送請各局處參考執行。
(三)請工務局以日本街道路面平整度為標準,研議本市道路維持平整的精進方案。如本市係因管線挖掘導致路面不平整,可逐步將管線改埋設於騎樓下或退縮埋設;另為提升整體施工品質,本人支持本府採購案決標方式應儘量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一次做好工程品質,追上日本的水準。
(四)有關「2016全臺吉祥物PK戰」活動,請世大運執行委員會持續關注並強化相關作為;另請衛生局黃局長持續協助推動106年度本府策略地圖作業。
(五)有關維多利亞建設公司推出之H24雲端建案違規銷售工業宅一節,民眾購買工業宅後,向稅捐處申報自用住宅,即已明顯違反法令,建管處與稅捐處應加強橫向聯繫,並請建管處研議妥善處理類似案件之有效作為。本人認為法律是保護好人,不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希望守法是國人的習慣。針對目前沒有使照的建築,雖非一天就可解決,但總要開始,新案不能再發生,希望以後不要有沒有使照的建築物。
(六)針對中秋節連假期間本市交通疏運措施未明顯有效疏運一事,請交通局積極研議改善計畫;另交通監管係專業程度極高的科學,請交通局會同公運處、交通警察大隊及捷運公司等相關單位研議跨局處之國外參訪計畫,藉由觀摩他國交通管制中心及其運作模式,提出長期計畫據以執行,俾達成城市現代化。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捷運小南門站工程列車發生車輪脫離軌道案」,請交通局、捷運局、捷運公司聯合召開檢討會議提出檢討報告,本案以不懲處為原則,應先了解問題所在,再進行改善。
(三)本市居住正義政策之執行,不僅涵蓋公宅政策,亦牽涉稅賦等事宜,相關政策應滾動式整合調整;另請鄧副市長擔任召集人,針對居住正義論壇舉辦後之各項行動方案進行列管,本案每2個月追蹤1次。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天下雜誌》「2016縣市大調查」結果,請研考會就本人勾選之評分細項進行研析,並於市長室會議討論後,再送各局處研擬策進作為。
(三)本人於重陽節前將多參與老人相關福利設施或機構之相關活動,請社會局與衛生局協助安排參訪行程。
四、2017臺北世大運全民參與-熊蓋讚親善團及世大運國際日報告案。(民政局)
秘書長補充說明:
民政局所辦理之「熊蓋讚親善團活動」,不僅帶動市民與社區積極參與之氛圍,亦可讓市民了解不同國家的文化培養國際觀,且留下legacy,讓更多人了解世大運,是很好的行銷世大運範例。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民政局昨日舉辦之「2017臺北世大運熊蓋讚親善團招募記者會」活動,內容不僅創意十足,主持人亦具職業水準,且經費僅使用7萬餘元,成效良好,實值嘉許。
參、臨時報告
有關「臺北市政府105年度敬師月活動優惠措施實施計畫」案。(教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肆、臨時動議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市議會第12屆第4次定期大會已於昨日開議,請各局處首長加強拜會議員,加強溝通,會議期間並請首長隨時注意議場動態,以即時因應。
主席裁示:
請各局處首長積極拜訪議員,加強溝通,以爭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