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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洲民局長強調 東明公共住宅招標過程絕對透明合法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張裕隆
    • 聯絡資訊:27772186轉2602

        針對今日市議會總質詢時,議員質疑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在評選東明公共住宅案時,未利益迴避一事。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都發局辦理公共住宅招標均採高道德標準,且評選委員名單均事先於招標文件中公告,招標作業均依採購法規定辦理,評選過程絕對符合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本案過程經過同仁調閱資料查證,第一次招標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流標,第二次招標因投標廠商經評選未達合格分數故廢標,該次評選林局長未出席,第三次招標評選會議,林局長確實有出席參與評選,而評選過程,所有出席委員是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進行「綜合評選」後選出合格廠商,一切依照採購法規定辦理,絕對沒有圖利特定廠商的疑慮。

        林洲民局長特別指出,採購法有關利益迴避的相關規定均有明確規範,不論於擔任都發局長期間或於業界執業期間,均謹守法律規範,從未,也不會逾越法律規定,全案採購過程均可受公評。林局長進一步表示,為了證明事實,全案採購過程作業將即主動送本府政風處查察,也感謝議員今日在議會的提醒,以後絕對會更加留意,避免誤解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