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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2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01-24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許菁芳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公假)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張剛維代) 鍾永豐 吳俊鴻(陳俊吉代)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 李維斌(高永煌代) 袁秀慧 梁秀菊 懷  江北鑾 曲兆祥 劉秀玲 陳秀惠(李菊妹代)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蘇鈞堅 黃勝堅 薛秋火 游竹萍 程國文 李美麗 林明寬 林聰明 黃國彥 鄭裕峯(于保雲代)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李條凰代) 許玄謀 蔡宗雄 方定安(陳信良代) 陳煌城 黃一平 楊明祥 黃立遠 陳世浩 林志峯 張滋容 謝銘鴻 常華珍 趙光中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專題演講
      臺大醫院陳耀昌醫師主講「島嶼DNA:台灣的多元族群與多元史觀」。
      主席致詞:
      從醫學及其他各面向的科學觀察可證明,臺灣的族群確實高度多元,在東亞文化或華人文化圈中,都是相當獨特的,因此,臺灣應該建立多元的史觀,多元的基礎需要容忍與包容,而「容忍也是自由的基礎」,本人認為價值信念較政策更為重要,政策會擺盪,但價值是方向,我們應該思考政治上的價值是什麼?政策或許會隨民意擺盪,惟在擺盪過程中仍應有價值為基礎。
    貳、確認本府106年1月17日第1921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事宜。(衛生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食品安全議題民眾日益重視,請衛生局整理本府在食安方面所作的努力與成效,並規劃於「食安週」中透過不同管道呈現,以利民眾了解。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於3個月內清理累積多年的懸帳,可以處理的儘速清理結案。本人再次重申,「將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政府制定法令,是要讓人民遵守而不是拿來參考的,若法令不合時宜就應儘速修訂,俾人民遵循。就如內湖夾層屋、商業住宅、工業住宅及捷運聯開宅等問題非一日造成,而是經年的累積而成,若問題剛發生時即檢討修正,就不會有現今處理困難之情事,即使有時無法百分之百解決,經過多次檢討改進,亦可減少許多問題。
      (三)有關整理、統計及減少本府訴訟案件一節,請法務局確實辦理。寧可訴訟案少一點,即使律師費高一點,亦應朝減訟方向努力。
      (四)對於陳抗事件,因為警力有限,若動用過多員警處理陳抗事件,將影響交通與維安警力,因此本人支持遇有陳抗事件,警方可使用阻絕物等硬體設備,以減少警力的損耗。
      (五)本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經費偏高一節,請工務局與交通局商討並研議降低經費之可行對策。
      (六)春節假期將至,請交通局做好萬全準備及因應方案,維持行車秩序順暢,勿重蹈以往過年前塞車之覆轍。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2017臺北燈節辦理進度報告。(觀傳局)
      劉代理發言人補充說明:
      建議於燈節活動前,加強宣導活動期間交通改道措施,例如增置告示牌及協請媒體傳播相關訊息等,俾利民眾知悉,以降低交通衝擊。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活動期間之交通、行人安全及遊客動線皆需妥善規劃辦理,請交通局及觀傳局加強交通管制及維護計畫之宣導。
    五、春節期間強化居家安全維護及為民服務相關作為。(警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已規劃「安心好過年」一系列春節活動訊息,請警察局於會後提送案內相關資訊,俾利民眾知悉本府春節期間警方加強服務的項目;另派出所應與里長保持密切聯繫,以達服務功能最大化之目的。
    六、本市春節期間火災預防相關作為。(消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因應春節假期,調查本市各醫療照護及緊急救護資源案。(衛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亦為秘書處媒體事務組規劃「安心好過年」一系列春節活動訊息中重要宣導事項之一;另請衛生局將案內相關訊息提供1999話務中心,俾利話務人員提供諮詢服務時參用。
    八、106年春節期間本府府級及各一級機關應變輪值表案。(人事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春節期間遇有緊急狀況,最重要的是應變能力與跨局處間的合作,請各位首長要求同仁發揮自動自發的精神,相互通報並配合辦理。
    九、106年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案。(政風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十、門禁刷卡管制設備使用注意及宣導事項。(公管中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媒體記者假日需使用本府市政大樓記者室部分,請公管中心協助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向媒體記者說明新的門禁措施及應配合事項。
      (三)1月18日上午市政大樓發生電源延長線走火,造成大樓北區異味瀰漫,請公管中心加強個人使用不當之管理,相關檢修及管理亦請加強,以避免類此情事再次發生。
    伍、臨時報告事項:
      年金改革草案及國是會議全國大會案。(人事處)
      鄧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年金改革草案,請各局處轉達同仁周知,並蒐集意見,以利人事處於106年2月6日前彙集函復行政院,本案極為重要,請各局處務必協處。
      (三)在警察局同仁的辛勞及努力下,本次國是會議整體陳抗秩序維護尚稱平順,市長不希望同仁於爾後陳抗事件有「人肉盾牌」的情形發生,請警察局邱局長轉達市長的關懷之意,並給予同仁肯定。

    散會

    2017/01/24 1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