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性騷擾者,可由主管機關處1萬至10萬元罰鍰。如果性騷擾行為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規定,還會觸犯刑事責任,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此項刑罰責任屬告訴乃論。另依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規定,被害人可要求加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