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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2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02-2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8:00-10:10)、鄧家基(10:10-10:38)

    紀錄

    蔡欣雅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公假)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劉寧添代) 李維斌(高永煌代) 袁秀慧 梁秀菊 懷 敍 江北鑾 曲兆祥 劉秀玲 陳士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蘇鈞堅(莊麗雪代) 黃勝堅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 李美麗 陳奕源 林聰明 黃國彥 鄭裕峯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許玄謀(王夢龍代) 蔡宗雄 方定安 陳煌城 黃一平 楊明祥 黃立遠 陳世浩 林志峯 張滋容(蘇福智代) 謝銘鴻 常華珍 趙光中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專題演講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高梓木博士主講「日本福島事故後食品輸入的風險評估、管理與風險溝通」。
      主席致詞:
      (一)日本福島事故後食品輸入標準如果按照美國FDA的標準訂定,理論上應無爭議,惟臺灣的問題在於已訂定法規卻常未確實遵守,例如:內湖的工業宅、商業宅與夾層屋的問題及社子島禁建47年卻滿是違建的現況,這些現象難道是因為沒有相關建築管理法規而產生的嗎?難道是一天造成的嗎?今天的問題就是人民對政府執法的不信任,法律既已訂定,就要嚴格執行與遵守,否則即應廢除或修改。本人在市長任內絕不允許發生類此大規模之違法情形發生,所以各局處遇到小問題即應立即解決,就沒有大問題。再以體育局處理臺北田徑場停車場及本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之缺失為例,當時覺得不對卻居然無人提出異議。再次提醒同仁如發現不對應立即提出,任由問題蔓延擴散,即形同共犯。
      (二)如有輻射疑慮之食品可透過檢測測試2個代表性核種:Cs-134及Cs-137,有問題再仔細檢查,初期不需測試各類其他核種,本議題應回到科學上討論。
      (三)本人認為核四的問題在於臺灣地震頻仍,地理環境特殊,如真發生意外,在疏散應變上恐有困難;另核四興建長達10餘年,亦是隱憂,藉此提醒各局處,「對的決定是對,錯的決定也是對,只有不做決定才是錯」。
      (四)《論語》:「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所以各局處應建立單位的credit,個人應用一生建立credit。本人的政治信念是「對就對,不對就不對」,不對之處可以提出討論,有錯就改,不可積非成是,如:本府有390棟建築物沒有使用執照及超過二十年之懸帳等問題,都是擺爛文化。在此要求各局處不准債留子孫,我們這一代可以解決的問題,就要在我們這一代努力解決,不要拖到下一代。
      (五)Steve Jobs在史丹佛大學演講時提及「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參與各類演講或會議之與會者,均應保持著好奇心,專注於講題與會議內容,以把握學習的機會,廣泛地了解各類知識,不要發呆或滑手機。
    貳、確認本府106年2月14日第192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案內列管事項2,除文化局外,各局處如有預訂推動之建設項目,亦請儘速蒐集與規劃,以利爭取行政院擴大內需補助。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2017臺北杜鵑花季籌備情形。(觀傳局)
      秘書長補充說明:
      2017臺北世大運的主題曲旋律極具韻律感,適合大眾共舞同樂,請觀傳局與文化局安排該曲為3月18日「看見幸福野餐音樂會」的終場曲目,以響應及迎接世大運。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觀傳局積極提升本活動熱度,強化媒體曝光度及民眾參與度,並請依秘書長建議辦理,配合世大運加強整合行銷。
      (三)日前公園處於極短時間內即完成內湖區樂活公園裝設燈光,讓櫻花步道在燈光襯托下,越夜越美麗,將白天的景觀延續到夜間,大幅提升居民幸福感,在此特表肯定與感謝,請公園處拍攝該處之照片或影片,除可上傳youtube外,亦請送至市長室,俾本人於臉書公布,與民眾分享。
    五、2017臺北燈節成果報告。(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2017臺北燈節已順利落幕,觀傳局勇於創新,不同於以往,嘗試於西區舉辦燈節,值得肯定,尤其觀光發展科科長提議創新,應予嘉獎;另感謝所有協助活動籌備及執行的局處,讓今年一開始就有一個成功的活動,請觀傳局籌辦感謝餐會,本人將再次表達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感謝;又各行政區亦充分結合地方資源,自行設置具地方特色的燈區,讓全市在元宵佳節充滿歡慶氣氛,在此一併感謝各區的協助。
    六、宣導「臺北防災 立即GO」案。(消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藉此機會感謝消防局、民政局、社會局、觀傳局及法務局等相關單位,於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事件中,第一時間提供救援協助與善後服務。本府已檢討相關SOP及善後作為,其中未來EOC即使降低開設層級或撤除,仍應有專屬窗口受理或轉達各方意見,以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在工務局、民政局、社會局、衛生局、環保局與教育局等相關局處的配合及支援下,消防局完成「臺北防災 立即go」之防災手冊,本人在此特表感謝之意。本案最重要在於防災思維的翻轉,請各機關宣導同仁們下載參閱防災手冊,俾未來防救災時,各單位能結合為一體,以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七、重申各機關(基金)執行各項資本支出預算,辦理工程、設備、委託規劃設計等各類採購招標作業,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開標作業。(主計處)
      工務局長補充說明:
      各機關如有需委託工務局代辦之工程,請於2月底前提出,俾利辦理後續招標作業,逾期的單位請自行辦理。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預算執行係展現施政成果的成效,請各局處首長善盡督導責任落實預算執行,並請各單位的各類採購招標案件務依規定期程辦理;如有需委託工務局代辦之工程,請儘速與工務局協調,俾利該局安排工作期程及調配人力。

    散會

    2017/02/21 1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