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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2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03-07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8:00-10:22)、鄧家基(10:22-11:02)

    紀錄

    許菁芳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公假)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蕭君杰代)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劉寧添代)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江北鑾 曲兆祥 劉秀玲 陳士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蘇鈞堅 黃勝堅(黃遵誠代)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程國文代) 李美麗 陳奕源 林聰明 黃國彥 鄭裕 王先黎 林秉宗 江慶輝 陳銘國 許玄謀 蔡宗雄 方定安 陳煌城 黃一平 楊明祥 黃立遠 陳世浩 林志 張滋容 謝銘鴻 常華珍 趙光中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專題演講
      臺灣資料科學協會理事長及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陳昇瑋教授主講「資料科學往前看-從大數據到人工智慧」。
      主席致詞:
      (一)Big Data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這個世界,可是我們更需要的是改變世界。就像目前民意調查研究可以很準確的估計投票率,但卻沒有辦法說明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投票結果,或進一步改變政治板塊,因此,數據資料分析的困難及需努力處,即在於如何藉此了解未知領域,並進行改變。
      (二)本人認為「一流的政治家是他的意志即是人民的意志,二流的政治家是人民的意志就是他的意志,三流的政治家則是他的意志不是人民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也不是他的意志」,Big Data可以讓我們成為二流的政治家,掌握人民的想法與局勢的演變,但如何將好的觀念傳遞給大眾,讓社會進步,才是一流政治家努力的目標。
      (三)如何善用單一陳情系統資料庫進行研究是相當重要的工作,本府可由該系統資料庫開始嘗試Big Data的研究分析,以作為本府施政參考。
      (四)本人於邀請講座專題演講時,均認真聽講,如有空餘則會再研讀相關資料與數據,並深入思考,同仁亦可培養勤奮好學的習慣,並成為本府的文化。
    貳、確認本府106年3月1日第192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計處長補充說明:
      有關以前的年度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機關係因工程未能順利發包,致影響施作期程及預算執行率,如將預算實際支付數加計保留數,多數局處執行率均超過80%。
      秘書長補充說明:
      預算實際執行數加保留數,其實多數局處的執行率均會超過80%。另外以宜蘭縣政府為例,該縣均提出長程計畫〈含總預算數額〉經議會審議通過可一次發包,再分年編列預算支付,當年預算就可執行完畢,惟本府多係以一年完成為目標編列預算,實際執行卻需要兩年,越大的工程越有這樣的可能性,此為預算結構問題,要進行改變方能改善執行率偏低問題。
      主席裁示:
      (一)紀錄確定。
      (二)我請主計處所提供的近10年各局處資本支出可支用預算執行率資料,發現許多局處的執行率太低,這是系統性問題,而財政局估計104至105兩個年度歲入歲出相抵之賸餘將近500億元亦有問題,顯示本府未以數據作管理,如同歷史學家黃仁宇所著《中國大歷史》稱,中國係不用數字統治的國家;所以要改變臺灣的政治文化,就需實事求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做不到就要說不行,認真做事,做錯就道歉改正」。不要忽略小問題,每天解決遇到的小問題,就沒有大問題,不斷反省改進,就會日進有功。本人的政治目標是:「公務員是服務人民的,政府是可靠的,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司法是公平的,警察是抓壞人的,監獄是關有罪的人的」。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的局處自己救,各機關爭取107年度預算額度時,要考量過去十年預算執行的成績。數字管理要確實,step by step的實事求是,杜絕含糊、虛假或造假的文化。請主計處提供各局處近10年各機關資本支出可支用預算執行情形表,以確實檢討改進。
    參、討論事項
    一、「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朱崙老人公寓」重新招標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廠場進場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環保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訂定「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有關「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事宜。(衛生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之專業技術人員維護保養紀錄造假不實一案,係長期、系統性地明顯造假,建管處的處置方式及研議於90天內查核本市3萬多臺電梯保修紀錄之作法不符實際,也不需要應付我,應確實深刻檢討並反省改進,作一個有credit、有信用的人。。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臺北市輪狀病毒疫苗補助接種政策案。(衛生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五、臺北市禽流感防疫及市場穩定機制報告。(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花蓮縣確診幼鳥罹患禽流感而死亡,產業局旋即召開「臺北市政府因應高病原性禽流感跨局處應變小組會議」,並啟動「禽流感緊急應變小組」,積極作為值得肯定,惟第2次召開會議與會人員層級過低,日後請指派科長層級以上人員與會,以利防疫工作之推動;另相關局處高危點通報時須依SOP執行,以強化禽流感預警監測;衛生局亦已提供登革熱疫情處理及因應作為之經驗,使本市禽流感防疫工作更為周全,雖目前我國疫情已控制中,惟有55個國家尚未遏止高病原性禽流感,故仍須謹慎防範。
      (三)禽流感防疫工作類似登革熱,一旦發現確診案例應即刻撲滅,以防止疫情擴散,並請相關局處於整備防疫物資及教育訓練時提醒第一線工作同仁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輕忽每一個通報過程,以免遭受感染。
    六、臺北供水區水情狀況與相關措施案。(北水處、翡管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應先妥善規劃乾旱時期分區輪流供水作業,並進行應變措施模擬演練,另於適當時機宣布本市用水安全,以安定民心。
    七、推動「行動學習 智慧教學」計畫案。(教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請教育局積極推動相關工作,並務必注重執行時限與成效。
    八、全國首創「戶籍登記申請書數位化系統」案。(民政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並感謝民政局同仁的努力。
    伍、臨時動議
      鄧副市長指示:
      市長相當重視第12屆第5次定期大會的法案與議案審議作業,務請各局處列為重點工作項目。目前本府已整理出35案法案,第一階段將先召集法案最多的局處,了解其推動情形,屆時法務局將召開研商會議,請相關局處首長務必親自參加,並備妥問題說明與策略路徑,以共商解決方案,尋找推動契機。其中,「臺北市容積代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相關法案為第12屆第5次定期大會的重點推動法案,請相關局處積極推動;另市長亦相當關心容積相關議題,如:京華城、大稻埕、中華體育館及容積代金制度等,請都發局與法務局規劃舉辦第四次居住正義論壇,並請林副市長協助指導,以期透過公開平臺提出各界均可接受之方案,後續再提交法案函送市議會審議。

    散會

    2017/03/03 11: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