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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29次(行動)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03-2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中正路439號)10樓大禮堂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蔡欣雅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黃一平代)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江北鑾 曲兆祥 劉秀玲 陳士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薛秋火 游竹萍 林明寬 李美麗 陳奕源 林聰明 黃國彥 鄭裕峯 王先黎 林秉宗(郭雅村代) 江慶輝 陳銘國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確認本府106年3月14日第1928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秘書長補充說明: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間會辦公文處理原則」已訂有公文會辦程序,受會機關如對公文內容有不同意見,應以電話或會議方式,主動溝通建立共識後,再行簽辦。現公文會辦過程中,仍常見未取得共識逕為簽陳者,請各局處首長督導同仁確實遵守規範。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列管事項2,本人認為革命應分階段,在拆除校園圍牆前,先請公園處研議公園圍牆拆除計畫,以逐步改善本市整體環境與空間。
      (三)列管事項3,請警察局與新工處共商集會遊行活動路權申請方式之改善方案,建議採「80/20法則」,先處理較無爭議之點,可以解決的問題先行解決。
      (四)列管事項4,本府仍持有不少空屋,實應妥善處理;另本人認為本府應籌組類似之「經建會」,未來2個月內將選覓專業人才,希望藉由專業協助,活化本府資產、妥處BOT及設定地上權等議題。
      (五)列管事項7,臺北1999 APP上線後,仍應持續更新優化,待APP較完備後,即可先向里幹事進行推廣。重度使用者應是里長,建議由內而外、由公而私,第一步先從里幹事開始,再逐步推廣至里長及鄰長,並可先從部分里開始試用,以逐步調整修正APP,確保系統符合使用者需求;另有關該APP之database要一致,至於不同使用者的介面可以不同,里長、里幹事公務員之介面處理一節,請研考會、資訊局與民政局共同研商,並邀請幾位熱心的里長組成專案小組,提供相關建議,各介面輸入之資料應整合至同一資料庫中,以利後續分析;又研考會提出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HELLO TAIPEI」行銷委外案,應避免長官交辦案件,即採委外方式辦理。
      (六)各局處間進行專案合作應避免本位主義,並改變分工不合作的文化。遇爭議時,各局處能協商解決的,即自行解決,仍有爭議者,可提報督導副市長或市長室會議裁決;另各局處之跨局處案件應先以電話或開會方式協商,勿逕以公文會辦方式辦理,以提升行政效率;同時,開會是用來鼓掌的,不是處理爭議,宜有會前會先解決爭端。
      (七)長官下命令時,各局處如在專業上有其他意見,即應舉手提出說明。各局處應具備體察最高指揮官意旨,執行獨立作戰之能力,以建構一個自動自發往前進的團隊。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說明:
      今日是世大運倒數第150天,先謝謝各局處的協助,但全府動能尚請再予提昇,目前民政局與教育局之宣傳動員能量較強,而警察局在柔道熊之行銷上亦有不錯的成績。相關宣傳主要目的是鼓勵民眾參與並進場觀賽;另本府將舉辦抽獎活動以鼓勵民眾購票入場觀賽,亦請各局處協助募集抽獎禮品。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處理萬華火車站公益樓層產權爭議案,延遲近7個月,應思考如果重來一遍要如何改進。本案請林副秘書長督導,並請臺鐵、該案廠商代表與財政局共同研商解決方案,如協商過程遭遇困難可商請鄧副市長協處。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研考會主委補充說明:
      3月23日雙北合作交流平臺市長層級會議將於新北市新莊國民運動中心舉辦,請各局處出席長官統一穿著世大運賽前宣傳服(藍色外套),隨行人員則請配帶識別證出席。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參、頒獎
      表揚士林區「關懷照護弱勢孩童團體」、「社會救助民間捐款團體」及「認養綠地維護美化團體」。
      主席致詞:
      感謝聖安娜之家柯德蘭修女照護弱勢孩童之辛勞與愛心,柯德蘭修女為荷蘭籍,自61年起來臺照顧重度身心障礙孩童至今長達45年,長期服務社會,貢獻良多;感謝妙光寺慷慨捐贈,提供社會救助資源,讓遭逢困頓的民眾能獲得實質幫助;感謝鑀德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95年起認養士林區行政中心西側綠地,協助美化維護工作,提供市民美觀的休憩空間。本人認為「政府的力量有限,民間的力量無窮」,許多公共事務都需要民間長期的參與及協助,再次感謝以上團體與個人的無私奉獻。
    肆、專題報告
    一、士林區區政報告。(士林區公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士林區基隆河右岸河濱地1.8公里應整體規劃,包括停車場、運動場、龍舟公園及堤岸美化等各項建設,請工務局彭局長擔任總召集人,以美化河岸景觀並優化空間利用;除河岸景觀改善外,亦請將淡水河及基隆河域之碼頭、航班管理方式與收費標準一併納入規劃,以提升本市河岸觀光品質。
      (三)有關士林區公所建議於捷運士林站高架橋下方綠帶試辦假日文化市集一節,請陳副市長召集處理,通案研擬本市捷運高架橋下或平面土地〈如線形公園〉之運用管理,並可先研議採用試辦辦法,以有效利用空地。
    二、士林區長期照顧計畫。(社會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老人共餐係今年民政局、社會局與衛生局合作推動之施政重點,其真正的精神在於鼓勵老人走出家門,故共餐據點不僅提供用餐,亦有許多附加價值活動,例如卡拉OK休閒設施、衛生局提供之流感疫苗施打及健康檢查服務等;而社會局推動的胖卡教育車,將至每個老人共餐據點教導長者使用3C產品,可協助長者運用科技軟體如FB及LINE與兒孫家人溝通,相對地也可帶動3C產業發展,實為有創意的idea;預計今年底前士林區老人共餐據點將可達到41處,請社會局、衛生局、民政局及教育局發揮創意,提升各據點之附加價值;另除共餐核銷流程簡化及後勤支援便利外,訂餐之送餐機制也可討論,例如必要時北市聯醫與有中央廚房提供營養午餐的學校可提供老人送餐服務,積極擴展本府老人共餐政策。
    三、士林再生計畫推動成果。(都發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針對士林再生計畫,本府已依計畫逐步執行,其中社子島開發案,本府預計進行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請林副市長與行政院張景森政委接洽,以加速計畫推動;至華榮市場之更新改建,本府104至105年度歲入歲出相抵之賸餘將近500億元,可善用該筆經費,其他項目則依原訂計畫按步就班執行。

    散會

    2017/03/21 10: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