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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3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7-04-1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陳毓賢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謝文貴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謝麗華代)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李招譽代)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江北鑾 王崇禮 曲兆祥 劉秀玲 陳士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郭財明代)

    列席

    劉奕霆 王志達


    壹、頒獎
    一、頒發「105年度熱心推動本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最高榮譽獎座。
    二、表揚本府106年優秀工友。
      主席致詞:
      年度優秀工友選拔,皆由各機關學校先行初審,再由一級機關及區公所複審後,擇優報府進行決審,每位得獎者都實至名歸,謝謝各位任職之辛勞,並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貳、確認本府106年4月11日第193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本市萬華區福星段一小段253地號市有土地等17件出租案,租用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尺,租期累計將逾10年或前經議會同意續租10年後租期又將屆滿,擬依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4條第2項但書規定,送請臺北市議會同意後再辦理續租案。(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案。(財政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修正條文第9條增訂第2項,即明定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財政局應確實掌握送請市議會審議期程,俾法案順利施行。
    三、修正「臺北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議定減免地租自治條例」為「臺北市減免耕地地租自治條例」案。(地政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為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本市106年度因應低收入戶家庭與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調整所需經費新臺幣6億9,481萬1,000元整,擬提報市議會同意由本府先行墊付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五、訂定「臺北市民間動物保護團體或機構受委託參與動物保護業務評鑑辦法」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民間動物保護團體或機構對於動物保護之熱情及工作效能絕不亞於政府機構,本人支持本辦法之訂定。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研考會主任委員補充說明:
      1978年諾貝爾獎得主Simon提出有限理性說(Bounded rationality),事先決策最多只能做到optimal choice,一定要在事後才知道是不是best choice,面對有限資訊與未定因素,機關預算編列通常會趨向寬鬆,建議預算編列可參考標竿城市,看看預算編列是否合理。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案內列管事項3,雖為配合大故宮計畫之加油站變更為交通用地(遊客中心)工程,情況較特殊,惟本人再次重申,除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其餘皆不應視為預算執行率扣除之原因,此請各局處慎重處理。
      (三)最好的管理就是不要管理,請主計處將本府「各機關(基金)近10年資本支出預算執行情形表」上網公告,俾供全民檢視,以符公開透明之施政原則。
      (四)107年度預算即將開始編列,請各局處審慎評估後提報;另預算編列會unpredictable,惟預算與決算差距甚大,節餘款達6%或7%不太合理,又一個團體愈創新,其uncertainty就會愈大,到底節餘幾percentage才是合理?請財政局、主計處了解新加坡或與臺灣人口相近的日本大阪之預、決算之編列與執行情形,做為reference site,以為精進本府預算編列的參考,並期預算與節餘款誤差在optimal range之內。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應確實關注權管之新聞輿情,並非僅單純以新聞稿回應,更應思考研判事件之後續可能發展,如媒體批評合理,即應改正,小問題都比大問題容易解決,小問題不解決,累積成大問題就難處理。
    四、鼓勵市府員工參與「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Run your way全民奔向世大運」活動機制說明。(產業局)
      民政局補充報告106年熊蓋讚親善團活動規劃。
      秘書長補充說明:
      「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Run your way全民奔向世大運」,活動期間為4月到6月,目前本府僅234人加入,我們的目標是全民達到2017819公里,歡迎本府同仁踴躍參與。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世大運熱度已逐漸提升,可增加本活動之促銷,以提增本府同仁參與。
    五、106年度府列管個案計畫第1季執行進度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反省改進是一種文化,許多問題局處自己才清楚,故只有局處願意改進才會有效,是以執行進度落後時,應由局處自行檢討,提出SOP、flowchart或法令改進等方案,再由研考會審查。再次強調,自己的局處自己管理、自己反省、自己救。
      (三)依日本花卉拍賣市場的趨勢,70%的花卉並未進入拍賣場。隨電子商務及物流的成熟,拍賣場已成為網路公司,產品在原產地就分級包裝直接運至消費者手中,批發市場拍賣的數量日趨減少,估計臺灣未來亦是如此。世界變化快速,規劃設計與最終結果常發生落差,三創生活園區即是最典型案例,當初規劃興建係為成為3C產品量販店,完工後卻因環境與市場改變,轉型成為體驗互動、電競等數位科技的基地。每次出國考察,要多看多問,空閒時多讀書、多瀏覽youtube,透過不斷的學習持續進步,以符合世界潮流。
    六、為請各機關廣為運用本府元老院智囊團委員參與業務會議或活動。(社會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依建議事項提供本案聯繫窗口,並請社會局按月追蹤,並於年底提報執行成果。
      (三)在整體市政建設建構高齡化的社會過程中,如何配合長者需求及想法,前置之諮詢與溝通有其必要性,請各局處配合辦理。
    七、勞動局辦理106年度紀念五一勞動節系列整合活動報告。(勞動局)
      主席裁示:
      同意備查,並請勞動局及相關局處全力規劃推動。

    散會

    2017/04/18 1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