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實際繳費人的兌獎權益,用戶遺失中獎當期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繳費憑證,得在帳單期別之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內,攜帶中獎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佐證資料,向本處各營業據點申請補發載具資訊證明,據以領獎(如不克臨櫃申辦,可採郵寄方式辦理)。
- 採臨櫃(含代收單位)繳費者應備文件:申請暨切結書、申請人及代辦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下列佐證資料。
(1)獎別為4獎、5獎、6獎及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者之佐證資料:得以中獎通知單或中獎前一期帳單或其他公用事業同址中獎當期(或前一期)帳單任一項代之。
(2)獎別為3獎以上及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者之佐證資料:應同時具備中獎通知單、中獎前一期帳單及其他公用事業同址中獎當期(或前一期)帳單佐證。又申請人非帳單所載用戶者,應提示租約或房屋所有權狀。
- 非採臨櫃繳費者(含存簿轉帳扣款、信用卡繳費、網路線上繳費等)應備文件:申請暨切結書、申請人及代辦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轉帳扣款帳戶存摺或信用卡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