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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弱勢家庭就業需求可運用資源?

    一、以工代賑:提供16歲以上至65歲以下具有工作能力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戶之工作機會,洽辦單位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二、就業服務及職能培育:協助求職民眾進行就業諮詢、就業輔導及職能培育訓練,洽辦單位為本市就業服務處,電話:2308-5231,及本市職能發展學院,電話:2872-1940。


    三、弱勢婦女就(創)業支持性服務方案:本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就業媒合方案、就(創)業過程之情緒調適、專業諮詢、在職訓練等支持性方案,提升特殊境遇婦女、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或原住民婦女等就(創)業能力。洽詢單位為社會局救助科或婦幼科,市民熱線1999轉分機6959或6969。


    四、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扶助對象,經本府社會局核定身分,憑身分認定公函洽辦辦理創業貸款補助 ,單位為請洽勞動部創業諮詢專線:0800-092-957。 身分認定單位為社會局婦幼科,市民熱線1999轉分機69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