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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勢家庭可以申請哪些經濟補助?

    有經濟困難的弱勢家庭可以申請的社會福利補助如下,但各項福利資格及審核程序,仍以申請文件和審核結果為準: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及急難救助:提供遭逢急迫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及時性之經濟紓困,洽辦單位為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二、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符合社會救助法之扶助對象,提供家庭生活扶助、健保費、醫療費、學雜費減免、就學交通費等補助,洽辦單位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及子女就讀學校。


    三、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符合社會救助法之扶助對象,提供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額保險費之二分之一、醫療、學雜費減免等補助,洽辦單位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及子女就讀學校。


    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設籍本市且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符合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之扶助對象,洽辦單位為社會局兒少科,市民熱線1999轉6972~74。


    五、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經審符合本市「中低收入戶」內18歲以下之兒童及少年即獲本補助,毋需另備文件提出申請,洽辦單位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兒少科,市民熱線:1999轉6972~74。


    六、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扶助對象,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優先進入公立幼兒園、兒童托育津貼、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扶助項目,洽辦單位為社會局婦幼科,市民熱線1999轉6969~71。


    七、內政部住宅補貼:內容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資格、方式及書表請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pip.moi.gov.tw/查詢,洽辦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電話:2777-2186按0再轉1。


    八、提供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健保費協助措施:如分期繳納健保費等措施,洽辦單位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電話: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