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請協助被通報人洽居住所在地之各區社福中心,經社工師(員)評估有生活困難事實後提供希望好食堂餐券,由個案持餐券至合作店家用餐或兌換餐點。請洽各區社福中心或洽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633蕭小姐。
2.各中心地址、電話及聯絡人請見本局網站/相關服務/生活危機服務/個案及家庭服務/12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3.夜間或假日請由話務人員留下通報人姓名、電話及被通報人所在地點等資料,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再轉本局後續協助。
4.目前本局已將可領取餐食之合作店家資訊上傳食物分享地圖,相關店家訊息請參考eFOOOD Sharing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