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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要如何申請?有家庭收入之限制嗎?

    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之學生,其家庭收入按全年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公告之本市最近ㄧ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不包含低收入戶及研究所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單位之生活津貼補助者)。

    補助金額:公私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3,000元;公私立大專院校每名新台幣6,000元。

    申請時間:每年3月及9月 (本會官網公告為準),向戶籍所在之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申請。

    ※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339 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