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小型車採戊種計時費率收費,每小時20元。
(二)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
(三)小型車全日優惠月票金額:每月3,500元。
(四)停車場所在里(士林區永倫里)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全日月票優惠,每月3,000元。
(五)小型車日間月票金額:每月2,000元,限每日8時至18時使用,逾使用時段則依公告事項一(小型車收費標準)計費。
(六)小型車夜間月票金額:每月1,800元,限每日19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逾使用時段則依公告事項一(小型車收費標準)計費。
二、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機車採己種計次費率收費,每次2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積收費1次。
(二)機車全日月票金額:300元。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管理。
四、實施日期:104年3月1日零時起。
五、小型車全日月票、日間月票及夜間月票等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障優惠金額及查驗規定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查核作業規定(汽車或機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