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桿旗幟
使用費:一級路段200元/組、二級路段100元/組 路燈桿旗幟照片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諮詢窗口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272 版面性質 收費 版面數量 一級路段95個路段、二級路段312個路段 詳情 版面檔期 詳情 申請應備文件 1、臺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申請書。
2、活動計畫。
3、廣告物之內容,依法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
4、旗幟廣告樣張。
5、颱風期間同意代拆除旗幟切結書。申請方式 於張掛前2個月起至7日前申請 收費方式
保證金:200元/組相關規範 備註 1、申請活動限政令宣導、公益活動及藝術文化等三大類。
2、經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從事業務有關之非營利 活動,免繳納使用費。但如獲本府或其他機關專案補助者,不在此限。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