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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櫃林森大火案檢討 黃珊珊:消防局長記過懲處 改善稽查制度為首要之務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7日對外說明4月26日錢櫃林森店火災案專案後續調查報告,她表示,4月26日林森錢櫃大火,當天消防局就救出156位民眾,27分鐘撲滅火勢,這是一個相當艱鉅的任務,黃珊珊強調,「打火弟兄是英雄」,但大火案發生前有稽查上的相關問題,所以有交付調查給政風處,針對單一錢櫃林森店的消防檢查,從3月6、30日跟4月22日的相關稽查狀況,去做了調查跟約談稽查人員。
     
    黃珊珊重申,第一、消防局維繫臺北市消防安全功不可沒;第二、所有打火英雄在我們的機制上非常稱職,至於,消防局長吳俊鴻提出請辭,市長柯文哲認為,針對吳俊鴻在稽查作業上,的確有監督不周的情況,應予以懲處,懲處的部分,柯文哲上任後,政務官也是要記過;第三,柯文哲盼消防局長先把稽查制度建立、漏洞補起來,希望吳局長能先留任,待事情做好後再來討論。
     
    她接著說明,其他事務官在3月6、30日跟4月22日的現場人員,會針對稽查是否如實反應現況,是否怠惰而未去稽查及相關幕僚責任。在聯合稽查規定上,幕僚單位必須要在48小時內把公安聯合稽查安檢表上傳到消防安全系統,但這個並未做到。消防局和建管處歷來對於公安聯合稽查的陳核流程,也是應在隔天彙整稽查結果,這件事情也沒有做到。再來,相關各類場所的管理系統裡面的消防設備跟檢修申報是直接登載合格而非補查,這部分也與實際狀況不符,所以市府認為幕僚單位也有責任。
     
    黃珊珊進一步說明,督導單位的責任,聯合稽查的相關規範內,事先安排應該有2位指揮官輪流擔任,指揮官分別是消防局及都發局的副局長,指揮官要先做好事先的準備跟指揮,如果指揮官未親自帶隊,也應該指派相同層級人員,顯然這幾年來,這兩位指揮官都沒有做到應有的督導責任。黃珊珊表示,消防局在公安聯合稽查的作業中,實際上作業與稽查作業沒有及時查覺,資料應該要48小時內要上傳卻沒上傳,隔日稽查結果要彙整卻沒彙整,督導單位也沒有改善缺失,也須負相關責任。
     
    黃珊珊說明,督導單位裡面有關公安督導會報,每2個月要向市長報告,卻未如實呈現檢查情形,稽查都記載為合格,造成府級單位不能完整掌握狀況。目前為止,現場人員的責任,幕僚單位的責任、督導人員的責任,市府都會把他們相關責任,包括建管處、都發局、消防局,都會移送各局處的考績會,由各單位來決定懲處結果。黃珊珊表示,臺北市政府賞罰分明,大火案救災功勞、督導不周的責任,這是公安檢查的調查結果,另外市府還會再繼續了解消安聯合稽查制度內,是否有其他缺失,若有,還是會繼續調查。
     
    針對記者會中提及,本次林森大火案件市府內部初步懲處名單,在場媒體關切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是否列於懲處名單內;另外,本次大火是否進一步向業者究責相關責任?黃珊珊再次說明,針對事務官究責,消防局及都發局的督導責任疏失,兩局的副局長都是市府聯合稽查的指揮官,至於政務官的部分,黃珊珊也補充,檢討最高層級為消防局長吳俊鴻。她強調,政風處調查報告,重點在於調查公務人員執行相關勤務過程中的行政責任;至於有關業者在此次大火中的刑事等相關責任,屬於檢察官的調查範圍。黃珊珊也重申,相信相關局處同仁在執行勤務過程中有疏失,但絕對相信沒人包庇徇私,在調查過程中確實也調查不到相關同仁與業者私下來往或掛勾的證據。
     
    黃珊珊再度重申,自己曾寫過兩篇臉書肯定市府消防弟兄努力,貼文中提及相關人員嚴正澄清絕無放水,因為稽查放水等同於局處的消防弟兄生命受到威脅。她也舉自己曾任北市議員22年的經歷,消防局幾乎沒有重大風紀問題,可以說消防局在北市府各局處當中是相當績優的機關。黃珊珊說,「若稽查放水貪汙一點點錢,然後讓同事去送死嗎?」她表示,此次調查報告還多了一個程序,就是廉政委員會,廉政委員會先看政風處調查報告,確認內容無誤後,會送到各機關的考績會進行後續處理,至於做什麼懲處,則由考績會決定。
     
    黃珊珊也指出,政務官不是口頭警告要不然就是下台負責,市長上任多年,政務官有記過也有申誡的紀錄,市長認為消防局長因為督導不周,應該記過一次,但市長認為在這次火災救災,也有功勞,有功有過賞罰分明,事務官的考績必須由考績會決定,才會知道結果。針對3月6、30日及4月22日三天稽查狀況,還有相關督導單位,只要調查可能有失職,北市府都會移送調查。
     
    黃珊珊表示,錢櫃只是個案,重點在於稽查安檢制度都要釐清,制度是否要改革?她提到,7日下午赴消防局,邀集了所有消防設備的公(協)會及技師座談,討論2個多小時,例如罰則過輕的問題,專家們都給了很多建議。黃珊珊說,她也與消防局長吳俊鴻討論許久,包括是否建置與建管處一樣模式,過去都由建管處審查、把關,不過後來建管處將專業技術交給建築師公會審查;反觀消防局包山包海,都是消防局抽查、認定,後續有討論是否效仿建管處將專業認定移出,否則以現階段消防局缺少安檢人力卻要面對龐大工作量,這就是制度面要去檢討的部分。黃珊珊表示,對於目前的安檢系統、救災系統等,中間有相關缺漏之處,相信吳俊鴻的能力和經驗,可以將制度缺失補起來,這不是針對單一個案處理,是不希望制度缺失再造成憾事。
     
    另外,記者詢問中央疫情紓困擴大方案,各區公所因應情況,黃珊珊指出,紓困申請確實相當混亂,各區公所已經加派人力且櫃台全開,原則上民眾拿出證明或是切結也都會收件,北市府會從寬認定,黃珊珊認為,申請紓困的民眾生活情況就較為困苦,也較難提出工作證明,後續查核市府可以從連線的財稅資料查調,不需要民眾舉證,目前為止,區公所在7日跟市長報告表示,只要民眾申請,區公所會協助後續查調所有資料,不需民眾舉證。
     
    記者提到中央紓困措施,對於酒店從業人員來說,要提出薪資證明很困難,希望能早點復工,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表示,若防疫做得好,地方政府是可以准許業者復工。黃珊珊回應,要求酒店停業是中央決定,所以若中央發文通知或有通令業者復工,地方政府就會配合,但是地方政府不太可能自行判斷什麼樣叫防疫做得好,就如同地方政府很難判斷民間企業停工,這個都應該是要由中央做統一的規範,否則某個縣市開,某個縣市不開,恐怕會造成全國不公平的問題。
     
    最後,針對廢棄物的部分,黃珊珊表示,北市原計畫今年2、3月要調漲焚化廠的費用,這是議會決議且環保局也報府通過,通過後,有一些市場與商圈反映在紓困期間卻要調漲一至兩成費用,因此,市長在防疫會議中決定,調漲費用暫緩至明年一月,今年則不予調漲,黃珊珊指出,當時調漲的原因是因為北市的費用較外縣市低,所以外縣市都到臺北市丟垃圾,議會決議調漲之後,北市府也做了調漲的決定,本來要在三月份執行,但因為疫情關係所以暫緩,因此,現階段可能還是會發生北市的收費低於外縣市,也造成民眾都到臺北市丟垃圾。黃珊珊強調,這些畢竟屬於亂象,因為大部分業者還是將本求利,若北市處理廢棄物的成本相對其他縣市低,業者們當然會選擇到北市處理廢棄物,有鑒於此,這也是北市府決定要調漲相關費用的主要原因,但今年到目前為止,暫時還沒有實行調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