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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臺北市松山及南港區鄰松河街路段,以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為建築線」,自102年10月25日公告實施。

    發布日期

    102-11-01

    刊登日期

    102-11-01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