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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業以本局104年3月3日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令發布,並自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發布日期

    104-03-20

    發文字號

    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

    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

    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

    依據

    依本局104年3月3日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令辦理。

    刊登日期

    104-03-20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