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核定實施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5-4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5年4月29日零時起生效。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
發布日期
115-04-28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1560010922號
刊登日期
115-05-04
截止日期
115-05-28
登載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臺北市政府
115-04-28
府都新字第11560010922號
115-05-04
115-05-28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