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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燈桿旗幟

    路燈桿旗幟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諮詢窗口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276
    版面性質 收費
    版面數量 一級路段93組/二級路段328組臺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路段分級表
    版面檔期  臺北市張掛旗幟路段參考一覽表
    申請應備文件 1、臺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申請書。
    2、活動計畫。
    3、廣告物之內容,依法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
    4、旗幟廣告樣張。
    5、颱風期間同意代拆除旗幟切結書。
    申請方式 於張掛前2個月起至7日前申請
    收費方式

    使用費:一級路段200元/組、二級路段100元/組
    保證金:200元/組

    相關規範

    臺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

    備註 1、申請活動限政令宣導、公益活動及藝術文化等三大類。
    2、經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從事業務有關之非營利 活動,免繳納使用費。但如獲本府或其他機關專案補助者,不在此限。
    相關圖片 路燈桿旗幟

    路燈桿旗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