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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設計補助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具體鼓勵民間設計團體主辦以改造城市社會議題、提昇市民以社會關懷、創新為思考向度之設計活動、展覽、工作營、產品提案、規劃提案等,延伸各領域設計師群導入設計在城市中激盪出的效應,並發揮臺北市的設計能量、都市價值及文化創意內涵,特訂定本須知。
     
    連結網址:
    配合年度受理申請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與下載(https://www.culture.gov.taipei)

    適用對象或申請資格


    (一)個人:設籍於本市,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二)團體:凡具臺北市營業稅籍證明之設計業者、國內登記立案,位於臺北市境內之法人、人民團體。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獨資、合夥事業體(結盟之產業界範圍不限臺北市之產業業者皆可適用)。
    (三)其它國內、外設計領域工作者或團體,申請計畫須符合以本市為主題,或舉辦地點在本市之設計活動或創作,惟個人申請者須為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團體申請者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

    聯絡窗口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