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市專業劇場設施「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未來營運,提供創意者即早獲得適切的創作資源,提升國內表演藝術節目製作能量,以建立有利經營之藝文環境生態,帶動藝文欣賞群眾;挹注符合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場館定位特色之創意節目,特辦理表演藝術專案補助申請計畫,本補助計畫為專案補助,受理以下兩類申請項目:(一)長銷式節目演出扶植計畫類、(二)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創意節目前期展演計畫類。 連結網址: 配合年度受理申請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與下載(https://www.culture.gov.taipei)
一、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或立案地址在本市之全國性組織,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 二、申請長銷式節目扶植計畫類者,計畫執行地點須在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創意節目前期展演計畫類」者不受禮當年度 三、本補助計畫所稱之長銷式節目,係指以連續演出至少三週,每週至少四場次,每場演出至少45分鐘,總演出場次不得少於12場、且總席次不得少於3,600席之售票性劇場演出。 四、申請資格不符者,本局不予受理。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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