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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度樹木修剪技術教育訓練及授證考試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一、為協助本府各單位第一線擔任修剪作業人員、廠商人員及監工同仁於辦理修剪作業時,能以正確的修剪方式,維持或改善樹型、塑造街道風貌、促進樹勢均衡、維護樹體健康及減輕颱風災害及病害之發生,並確保作業人員之安全,辦理教育訓練課程,經測驗授與修剪訓練證,據以執行樹木修剪工作。

    二、執行樹木修剪如有不當,應依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請求損害賠償;依契約規定,廠商人員應完成訓練課程取得授證,始得擔任修剪作業執行人員。

    三、訓練方式及課程說明:

    (一)、本年度起採線上課程授課,實體筆試及術科測驗後及格者取得授證。

    1. 線上課程部分,請即日起至<臺北e大>申請帳號,並於選課中心搜尋【公園處專班】臺北市樹木修剪技術教育訓練,選修課程(http://elearning.taipei/mpage/home),選修後即可上課。

    (二)、取得授證之學員,請至(https://goo.gl/hqHf9e) 報名授證考試,截止期限為106年3月13日。無須授證人員,無需報名。

    (三)、即日起即可線上選修上揭課程,未於106年3月13日完成所有線上課程者,不得參加授證考試,課程設有檢核點,未完成所有檢核點者視為不合格

    (四)、課程內容:線上課程共分為六個章節,完成課程者取得5小時授課時數。

    章節

    課程名稱

    第一章

    樹木修剪的基礎知識

    第二章

    樹木修剪標準作業程序

    第三章

    樹木修剪技術

    第四章

    樹木修剪設備教學

    第五章

    高空作業安全

    第六章

    測驗題

    四、授證考試報名方式:

    (一)、廠商人員請由公司統一報名,如非公司統一報名者,無法參與授證考試。報名時證件照電子檔請公司統一寄至db-1020@mail.taipei.gov.tw  ,恕不單獨受理(連絡電話請統一填寫公司號碼)

    (二)、府內各單位請轉知轄下須辦理樹木修剪作業之單位或受託廠商報名。

    (三)、授證考試報名網址為https://goo.gl/hqHf9e,請詳填各項資料,未填完整者,將不予報名。

    五、授證考試:

    (一)、授證考試期預定為106年3月27日,若報名人數過多,則106年3月28日加開一梯次考試。考試報名人數上限300人,以實際從事修剪從業人員為優先,額滿為止。

    (二)、授證考試報名之結果以及分配梯次別將於106年3月20日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pkl.gov.taipei/),請依報名結果梯次當日準時報到。

    (三)、授證考試當日注意事項

    1. 午餐請學員自理
    2. 請自備文具用品,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水杯。
    3. 當日報到時須檢核身分證明文件。

    日期

    時間

    內容

    備註

    3月27、28日
    (星期一、二)

    09:00-09:30

    報到

    09:30-09:40

    授證考試說明

    09:40-10:40

    筆試測驗

    學科測驗(1小時)

    10:40-10:50

    休息

    10:50-11:50

    術科考試說明及問題討論

    11:50-13:30

    午餐時間

    13:30-16:30

    實體術科分組測驗

    術科測驗(3小時)

    六、考試結果及授證發送

    (一)、完成線上教育訓練課程,經實體筆試及術科測驗均合格者(80分以上),授與106年度教育訓練證,效期為兩年,期間相關規範如有增修,將另行通知回訓。

    (二)、申請授證者,請於報名時將證件照電子檔由公司統一寄至db-1020@mail.taipei.gov.tw  ,恕不單獨受理,俾利製作證件。

    (三)、證件製作完成後,以郵件方式寄發各單位或公司。

    七、聯絡窗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花卉試驗中心曾建智股長、戴瑋嬋小姐或陳慧玲小姐(02-28612247、02-28616361)。

    八、授證考試地點及交通方式

    青年公園視聽教室(臺北市萬華區水源路199號,青年公園民眾活動中心內,如附件地圖)

    交通方式:

    1. 公車205、藍29於青年公園(國興)站下車,步行5分鐘。
    2. 公車棕22於青年公園(正門)站下車,步行10分鐘。
    3. 公車12、630於青年公園(青年)站下車,步行10分鐘。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