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2014年貨大街活動,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3年1月11日起至1月29日止於假日及非假日均採差別停車費率,停車費率調整如后: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103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20日~ 1月24日、1月27日~1月29日):每日0時至8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10元優惠不變;8時至9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30元不變;9時至24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40元。
(二)星期六(103年1月11日、1月18日、1月25日)及星期日 (103年1月12日、1月19日、1月26日):每日0時至8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10元優惠不變;8時至9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30元不變;9時至24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50元。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103年1月30日(星期四)零時起恢復原公告停車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