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行政法人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3屆董事及監事遴聘作業,請各界惠予推薦候選人,並於115年9月30日前免備文回傳推薦表。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聯絡人:翁子函
- 聯絡資訊:1999轉3545
- 類別:藝術文化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設置自治條例」第6條、第7條及「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為擴大董事、監事建議名單,請各界推薦董事人選至多2名,監事人選至多1名,並於115年9月30日前免備文回傳本局。 三、檢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3屆董事/監事候選人推薦表」一份。 【推薦表送件方式(以下擇一)】 1.Email:tm-han@gov.taipei 信件主旨: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3屆董監事推薦 2.郵寄: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文化局(請註明「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3屆董監事推薦」)(以郵戳為憑)。 3.雲端填報:https://forms.gle/9GmWiURD5sQ3dQMk9 或掃描報名表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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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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