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14年國慶大會應變計畫」公告本市武昌街(不含)以南,衡陽路(不含)以北,中華路(不含)以東,博愛路(不含)以西區域,所有公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裝卸貨停車位(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約僱工程員陀振祥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14
- 類別:停車資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1043274號 主旨: 配合「114年國慶大會應變計畫」公告本市武昌街(不含)以南,衡陽路(不含)以北,中華路(不含)以東,博愛路(不含)以西區域,所有公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裝卸貨停車位(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114年國慶大會應變計畫」交通管制、疏導措施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除酉陽街、秀山街供114年國慶大會公務車輛停放外,所有路邊停車位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停放管制範圍內之車輛請配合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114年10月9日22時起至114年10月10日13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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