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中山區龍江路兩側(龍江路11巷-八德路)八德路北側(八德路二段199巷-安東街)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類別:交通運輸,社會救助 ,身心障礙 ,社會關懷,特殊教育 ,教育學習,職業訓練 ,身障就業,就業創業,職場平權,勞工權益,台北捷運 ,公車資訊 ,停車資訊,交通安全,交通建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3362848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龍江路兩側(龍江路11巷-八德路)八德路北側(八德路二段199巷-安東街)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府警察局執行安全警衛勤務交通疏導、管制措施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所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停放。
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自103年3月25日0時起至3月26日24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張哲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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