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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場擁擠易生意外,不備急救藥箱可罰」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 類別:就業安全

      正值年節採買與周年慶期間,百貨公司和大賣場人潮眾多,員工及消費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跌倒、滑倒和切(割)傷等意外事故,在「有備無患」的原則下,「急救箱」成為第一事故現場的必備用品。

      就在本月初有一位市民朋友於內湖區某大賣場消費時不慎受傷,卻發現服務台急救箱內竟然只有OK蹦,經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檢查後已依法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若未改善重複違反,將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相關規定,雇主應視工作場所大小、人數及危險狀況,準備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以提供合格急救人員進行包紮等救護措施。其中急救箱內需擺放消毒紗布、棉花、止血帶、膠布、三角巾、普通剪刀、繃帶、安全別針、優碘等必需藥(物)品外,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一、 急救箱平時應放置於陰涼、乾燥、拿取方便的固定位置。

    二、 定期檢查急救箱的器材和用品並保持清潔。

    三、 每種藥品標示保存期限,對於被污染或過期失效之藥品及器材,應予以更換及補充。

      急救就是當遭受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的時候,給予傷患緊急性的救護措施。萬全準備,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急救箱藥(物)品備得好,意外發生沒煩惱。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