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03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
- 類別:教育學習
1、依教育部103年1月10日臺教社(二)字第1030003905號函及市府教育局103年1月15日北市教社字第10331028000號函辦理。
2、教育部自99年起已將每年5月訂定為「孝親家庭月」,強調良好的親子關係需靠彼此正向的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的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
3、臺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欲推薦者,請於103年3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資料函送本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審。
4、大專校院組由學校推薦於103年4月8日前逕送協辦全國收件學校: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小。
5、實施計畫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檔案。
發布機關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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