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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查核電影院 10家未提公安申報,4家消防檢查不合格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類別:生活安全,觀光休閒,大眾傳播,市民權利,都市發展,住屋安全,購屋居住,就業安全 ,勞工權益

    臺北市計有36家電影院,欣賞電影為市民主要休閒生活之一,102年約1,529萬人次進入電影院觀賞,總票房約新臺幣37億9,442萬元,年產值甚鉅。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及觀光傳播局(下稱「觀傳局」)等相關機關於103年對本市36家電影院進行全面檢查,並於今(30)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公布各家電影院建管、消防、衛生檢查結果及價格差異。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自103年1月1日起至5月26日止共查核197家次業者,總計10家電影院未按規定於103年第1季向建管處提送公安申報,5家已申報合格,另5家均命令限期改善中;4家消防檢查不合格, 3家命令限期改善中,1家將依法裁處;無障礙設施則有9家不符規定,均命限期改善,1家已改善完成,8限期改善中。各家電影院檢查結果如附表(統計至103年5月27日止)
    觀傳局科長沈永華表示,今年本市電影院查核結果,建管部分計有豪華大戲院、In89豪華數位影城、喜滿客京華影城、國賓影城-微風廣場、誠品電影院等5家電影院未按規定於第1季向建管處提送公安申報,已要求限期改善;消防部分,今日大戲院室內排煙設備不合格、樂聲大戲院未聘用防火管理人等多項不合格、及國賓影城-微風廣場未聘用防火管理人及滅火器等設備故障等不合格,皆已要求限期改善。華威天母影城緊急廣播設備複查仍不合格,將依消防法第37條裁罰新臺幣6,000元至3萬元;又喜滿客京華影城電影院等2家電影院從業人員未定期做健康檢查,業經輔導已改善。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本市電影院需設置無障礙設施。目前仍未通過無障礙設施檢查的電影院共有9家,分別為國賓影城@長春廣場、朝代大戲院、南山大戲院、龍祥百老匯影城、民生戲院、樂聲大戲院、真善美劇院、佳佳大戲院、來來大戲院,南山大戲院已改善完畢,餘其中8家要求限期改善中。
    有關電影院票價部分,觀傳局科長沈永華表示,本市36家電影院自103年1月有9家調漲10元後,4個月來尚無調漲情形。目前一般影廳最低票價為朝代大戲院130元、最高票價為大千電影院400元。此外,自101年起,臺北市部分電影院陸續引進4D影廳設備,此類影廳即所謂「動感電影院」,因為提供特殊感官享受或搭配飲料及點心,票價達590-620元之間,座椅可配合電影劇情及畫面作出不同程度的搖動,或影廳可增加香氣水霧、閃光聲效和風效。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提醒民眾,選擇電影院觀影,應首重建管、消防及衛生等公共安全是否符合規定,另消費者對電影院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6169或2026(外縣市請撥:02-2725-6169)查詢,消服中心及消保官室或觀傳局將會提供相關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