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
- 類別:教育學習
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03年4月1日生效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
發布機關
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
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03年4月1日生效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
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