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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0426 文林路旭○瓦斯管道工程行瓦斯氣爆職災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 類別:就業安全 ,職場平權,勞動申訴 ,勞資爭議 ,職業安全衛生

    災害發生經過:

      105年4月26日上午2時許,雇主黃○○及4名勞工於文林路某商家內進行瓦斯漏氣搶修,開挖時蓄積於排水溝內的瓦斯大量洩出,觸及旁邊裸露電線而引起爆炸。造成雇主及3名勞工手部及臉部2~3級燒燙傷,經119送至新光醫院及榮民總醫院治療。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工作場所中原有之電線、電力配管、電信管線、電線桿及拉線、給水管、石油及石油產品管線、煤氣事業管線、危險物或有害物管線等,如有妨礙工程施工安全者,應確實掌握狀況予以妥善處理;如有安全之虞者,非經管線權責單位同意,不得任意挖掘、剪接、移動或於其鄰近從事加熱工作。
    2.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蒸氣或氣體之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並應加強通風。

    (撰稿人 陳鈞彥1050428)

    肇災地點
    漏氣點下方為排水溝,造成洩漏之瓦斯蓄積
    在下方水溝內。一經開挖即大量外洩。

    災害媒介物
    現場電線裸露引起火花。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