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聯絡人:張瑞生
- 聯絡資訊:2725-6361
- 類別:教育學習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6467E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646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