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聯絡人:張瑞生
    • 聯絡資訊:2725-6361
    • 類別:教育學習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6467E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646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