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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民中學103學年度第2學期額滿學校辦理轉入學事宜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類別:教育學習,戶籍登記 ,簿證核發 ,門牌檢索換發,戶籍身分,不動產資訊,地政服務,購屋居住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處理要點辦理。
    二、臺北市寒假期間額滿學校之轉學規定原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處理要點辦理」第6點辦理。惟因本學年第二學期之開學日於寒假之前,為顧及轉學生受教權益,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經本市教育局核定之各額滿學校倘有缺額,且欲於寒假期間辦理轉學事宜,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日期:
    1.104年1月12日:於校門口及網站公告轉入生申請登記計畫及各年級缺額。
    2.104年1月12日至1月16日:辦理家長登記。
    3.104年1月20日:公告轉入生名單,並通知學生於1月21日依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二)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
    (三)轉入生審核方式比照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中額滿國民中學相關分發方式辦理,惟不受入學前ㄧ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設籍之限制。以下查驗文件第2、3項具備者才須檢附:
    1.全戶戶口名簿正本(或近3個月戶籍謄本)。
    2.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者,請附二親等內之直系血親房屋所有權狀。
    3.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者,請附6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三、有關本市國中新生分發及轉學法令、本市國中學區一覽表、里鄰學區對照表及其他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公私立國中新生入學事宜項下查詢。
    四、學生家長如有本市寒假轉學相關疑問,亦得逕洽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