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王瑞河先生榮譽市民狀。
(二)表揚「106年度臺北市政府一級機關推展志願服務工作評鑑計畫」獲選之績優單位。
二、獻獎
(一)本府參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第9屆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獎項評選」,榮獲2項高齡友善城市鄉鎮市區金質獎、1項高齡友善城市優良提案獎及11項健康城市及高齡友善城市創新成果獎。
(二)市立國樂團出版之「遶境-音樂會實況影音專輯」及「臺灣音畫」CD入圍文化部「第28屆傳藝金曲獎」4項獎項,「臺灣音畫」CD專輯並榮獲「第28屆傳藝金曲獎~最佳詮釋獎:指揮」獎。
主席致詞:
今日頒發榮譽市民狀給王瑞河老師(藝名文夏),表揚其數十年推動臺灣音樂的專注及毅力,以感謝老師對臺灣流行音樂與華人音樂的貢獻,文夏老師今年以90歲高齡在國父紀念館演出,更屬不易,應給予最高肯定;另本府各機關能得獎都是好事,無論是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或參與衛福部「第9屆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獎項評選」得獎,均是本府榮譽,而文化局亦於「第28屆傳藝金曲獎」榮獲4項獎項入圍,亦請給予同仁掌聲鼓勵。
貳、確認本府106年11月28日第196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紀錄修正後確定。
(二)報告事項四主席裁示(五):「……請財政局及資訊局研議妥適方案……」修正為:「……請財經小組研議妥適方案……」。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零售市場攤(鋪)位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有關「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作業規定第三點修正」案。(政風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法務局網站上的市府法令應該是最新版,請各局處審慎自行維護更新。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實施「一條鞭」制度的法制、資訊、研考及工務等單位,請主管機關多利用北投會館、公訓處或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等場地,進行專業訓練課程。
(三)各區區公所應成為地方事務協調之平臺,擔任本府與地方之溝通橋梁,爾後針對里長或地方居民反映之市政事項,局處討論時應邀請區長與會;如南深橋陸閘門關閉統一指揮事宜,工務局與消防局協調處理時,應請南港區區長出席。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東區門戶計畫策展地點,以南港區內合適場地為優先,願景計畫工作室作為備案。
(三)各局處應確實掌握採購契約之期限,合約屆期前即要儘早規劃,本次撫臺街洋樓約滿未能如期銜接情事,切莫再發生,這是最基本要求;另文化局對場館補助或文化團體補助,仍須有制度性之規範,請黃世傑局長擔任外部顧問,研訂可行方案。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本市志願服務推展概況報告。(社會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政治需要透過不斷的實驗,本市志工服務能否參採瑞士之「時間銀行」方式運作,實值探討,雖然瑞士之「時間銀行」仍不成熟,我們可以縮小規模做,如中正區忠勤里方荷生里長辦理之「幸福食物銀行」模式,以服務集點數來換取實物的作法,亦可參考推廣,請社會局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