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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5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9-17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蕭伶伃、周榆修、謝慧娟、劉嘉仁(請假)、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莊淑花(陳其宗代)

     壹、 宣讀本府108年9月10日第205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報告事項二秘書長補充報告(一)1.:「萬大市場將於10月進駐……」修正為「南門市場將於10月進駐……」。
    貳、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為「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職員進用考核辦法」(草案)。(北水處、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參、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強化公共(建築)工程預算編列策進作為,由薛副秘書長續任PM,督導修正本府SOP及flow chart,109年預算已送議會,屆時請各單位答詢說明。
    (二)請新工處檢視修訂本府各機關辦公室規格及標準,倘有相關需求,請依規定處理。
    (三)重慶南路高架橋擬於109年春節期間拆除,由彭副市長擔任PM,請交通局與新工處做好事前準備,核准定案後儘早對外公布。
    (四)有關中央擬減收觀光旅館用地及旅館用地之地價稅,請觀傳局注意後續發展,隨時通報鄧副市長,必要時提報市長室會議。
    (五)「新店溪秀朗橋至福和橋容積移轉實施計畫」由彭副市長擔任PM,如有後續變化,請水利處儘快向府級長官報告。
    (六)有關研商違規酒店處置方案,針對長期違法未改善之業者,應依法裁罰;其餘業者加以輔導合法,倘無輔導合法可能,則依法令辦理,避免爭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列管項目逐漸增多,顯示「人對了甚麼都對」,未來仍應改善文化問題,本人重視精確的文化,如都發局規劃廣慈園區甘特圖相當不精確,導致後續工程環環卡關,請彭副市長督導,本府所有工程應列管至「進駐日」,而非「竣工日」,工期訂定需有府頒規定,甘特圖修改應照SOP,二次施工方案規劃設計時都應納入考量。
    (三)議員監督市政,倘質詢議題合理,局處應確實檢討,如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時,有議員提及警察局預算賸餘數過高,此現象已有四年之久,應予徹底改進;首長是管理者,需做好2件事:解決特殊案件或法律爭訟案件,及審視報表數字。
    (四)重慶南路高架橋109年春節期間拆除計畫為本府重大工程,尤其交通維持計畫,請彭副市長負責,並請相關局處妥處。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 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2次定期大會市長施政報告及答詢已於9月11、12日兩天順利完成,感謝各局處及府會聯絡員事前的協助準備,並提供答詢資料,對於議員提出的各項議題,已由秘書處彙整簽報市長,後續亦請權管局處務必重視,儘速研議辦理,並回報議員執行進度,以利正向的府會互動。
    (二) 本會期是預算會期,上週市長施政報告的詢答議程中,有多位議員針對部分局處的預算編列,提出可能有浮編或執行力不足等相關缺失,請權管局處儘速審視並向議員說明;10月9日市長也將赴議會報告109年度總預算案,仍請各局處首長應勤加拜會議員,爭取支持。另再次提醒,不論是市長施政報告、專案報告、總質詢甚至部門質詢時,囿於時間或議員質詢方式,以致答詢時間不足未能於現場充分說明時,局處務必及時發布新聞稿或至議會3樓記者席向媒體詳細說明、立即澄清,以免造成外界誤解。
    (三)昨日財建部門已開始進行詢答,議員質詢的議題可從議員索資、書面質詢、新聞稿、FB相關社群網站或私下提案等脈絡瞭解,此請局處加強掌握,俾利議事順遂。另上週已建請各局處安排所屬府會聯絡員出席各局處的局(處)務會議,並提報府會工作狀況,讓局處基層主管能隨時掌握議員關切議題,並即時安排向議員說明爭取支持,以利業務推動、提升府會聯繫效能;而各局處就議員所提議題,如可能在總質詢或議員表明將於總質詢時就教市長的議題,請局處仍秉持「自己局處自己救」、「自己問題自己答」,先努力自行向議員說明,如有涉及政治問題或需府級協助者,也請隨時提出。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議員之合理建議,本府應予採納,讓府會關係走向正面循環與良性互動,俾議事順暢進行。
    三、2019白晝之夜暨臺北時裝週系列活動。(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 同意備查。
    (二) 各單位應有credit,講話要算數,捷運中山站線型公園工程延宕近一年,導致變更2018白晝之夜規劃地點,使活動場域過於分散,影響活動成效;2019白晝之夜於大直、內湖區舉辦,請評估捷運文湖線的負載能量,妥善規劃交通疏運計畫,務使活動圓滿成功。
    (三) 本府舉辦大型活動結束後,即應撰寫檢討報告,予以改進,並求精益求精。
    四、108年臺北市路殺動物關懷計畫。(產業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指示事項
    開會是要解決問題並做成決議,本人並無要求局處首長親自出席會議,惟首長指派之出席者應具有決定權,未有首長授權之代表不得進入會議室開會;本府應改變此種文化,使會議更有效率。

    散會

    2019-09-17 1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