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確認本府107年1月23日第197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討論事項
一、松山區敦化段三小段393地號市有土地,擬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利用,並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案。(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收費標準」。(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案立意良善,為使收費標準更為公平合理,請市場處事前準備相關說帖向議員妥為說明。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現今社會的商業環境丕變,致本市合法設置之庇護工場競爭力下降,請勞動局及社會局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在情理法下,利用政府資源提增庇護工場之競爭力,尤其是身心障礙者之就業能力,此亦是成立庇護工場的關鍵理由。
(三)另有關公訓處之「107年提供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機構辦理庇護性商店」招標案,當初設置係希以照顧弱勢為目的,惟目前已兩次流標,經重新檢討發現原招標有未盡符合建管相關規定,爰請公訓處、勞動局及建管處等相關局處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妥處方案。
(四)請各局處辦理庇護工場之採購案時,除「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內之項目外,亦請多考量其特殊性,予以協助。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工務局未來1年施政重點及未來4年施政方向。(工務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彭局長將解決問題當作個人能力突破之挑戰,許多難題因此迎刃而解,工務局亦展現超高效率,值得嘉許。
五、住宅分級租金補貼。(都發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本市目前租屋市場的行情與供需情形,請予以掌握,兼具租屋需求與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者,請都發局與社會局互相配合進行瞭解;另有關租金補貼之所得條件,倘因計算基數不同易造成民眾混淆,請統一說法後,再對外發布。
(三)包租代管之房源是個問題,請研議讓房東釋出空屋之條件,並提高房客申請意願,也請各局處同仁協助推廣牽線;至於本府公宅政策,希能透過多元取得及興建公宅替代性,為弱勢及青年族群解決居住問題,至年底約能提供1萬2,000戶;面對本市人口近年流失問題,請都發局佐以近10年人口移動趨勢之統計數據,論證公宅政策之方向。
六、106年運動休閒產業專案查核計畫執行成果。(法務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增加自動心肺復甦機配置率。(消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八、107年春節期間交通管制疏運計畫。(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防範交通堵塞係本府春節前最大重點工作要項,包括違規取締、路口淨空、事故處理、道路施工管制等作為,氣象亦為重要因素之一,應納入整體防範措施規劃,請交通局與警察局做好防範,並請交通順暢小組維持指揮調度運作,亦請相關單位全力配合,以不塞車為最大努力目標;若交通出現局部壅塞,請立即進行管制疏導,避免路況惡化與民怨積累。即時處理的能力是關鍵。
(三)有關春節期間攸關民眾居家安全維護、交通管制疏導、環境維護、醫療照護與緊急救護等事項,請相關局處做好萬全準備及因應措施;另鑒於日前桃園市煉油廠發生爆炸意外,宜引為殷鑑;請消防局清查本市公安風險源並加強管控,以維護民眾及城市安全。
九、春節期間民生物資供應暨加強居家天然瓦斯定檢情形。(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春節期間穩定民生物資價格與供應量係市場處最大的責任,請市場處審慎規劃相關措施,並配合市長視察時顯示,以安民心。
肆、臨時動議
一、秘書長口頭報告:市長於前次市政會議指示有關各機關業務須進行E化一案,前經秘書處函請各機關調查,除資訊局外共146個單位中,有120個單位回報,其中有89個單位回應無E化措施,31個單位回報有90多項E化業務,但仍有26個單位尚未回復辦理情形,請各機關首長於今日下班前督促所屬再行檢視須E化項目並儘速提交,以利後續彙整。
主席裁示:E化是本府未來業務推動之重大方向,請各機關再行檢視,初期以較易E化之項目優先推動,俾提升行政效率。
二、政風處長口頭報告: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請首長轉知同仁遵守廉政倫理規範,切勿參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飲宴或餐敘活動,如有收受與職務有關之餽贈財物或摸彩品,亦請依規定向各機關政風室辦理登錄。
主席裁示:請各局處首長務必嚴格要求同仁並宣達所屬知悉,遵守廉政倫理規範,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