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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2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1-29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李文宗、周榆修、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陳榮興、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

    列席

    張郁慧、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表揚襄助本府提供市民法律、建築及地政等專業諮詢服務之公會。
    二、獻獎
      本府榮獲內政部107年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推動情形考核「特優等」。
      主席致詞:得獎是好事,謝謝各位的努力。
    貳、宣讀本府108年1月22日第202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坡心市場商業大樓使用本市大安區通化段2小段388、389地號市有土地期限爭議調解案」辦理結果及後續程序作為。(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各局處於主秘會議所報20餘件重大未結案件應謀求解決,勿將問題留予接任者,亦不可債留子孫,並請權管副市長積極督導處理。
    二、本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497地號市有非公用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出售事宜。(都發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議員建請本府闢建信義區民活動中心一案,倘原址因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劃用途,或其他因素而有窒礙難行處,請局處另研擬替代方案。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各局處如須以i-Voting作為推動業務參考要項,可洽研考會先行瞭解i-Voting作業機制,以利蒐集民意,做為後續辦理之依據。
      (二)本府重大計畫期程,請各權管局處詳實規劃甘特圖,務必管控計畫期程,倘修改調整甘特圖,必須標註修正日期及內容。
      (三)高階人事案,請各局處首長儘速與督導之副市長研商遴選規劃,並提報市長室會議,以利於春節假期前,上網辦理公告作業。
      (四)有關本府委外場館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請各權管局處透過契約協商方式,於108年底前納入實施範圍。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應建立新的行政文化,針對重大計畫之甘特圖期程調整,務必詳註修正日期與內容,確實掌控執行成效,提升市府團隊績效。
    (三)市長室會議列管案,每半年進行統計,目前本府執行重大計畫之局處,倘因業務擴張致無法負荷,應妥善運用核心幕僚;另可請求府級參事、參議協助推動,以提增市政推動效能。
      (四)重申本人尊重局處首長之高階人事遴選案。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口頭報告:
      (一)謝謝3位副秘書長及法務局上週就第12屆跨屆不續審之18件法案加以協審,目前確認以其他替代方案辦理不再提案共12件,修正提會4件、不修正提會1件及尚在討論中1件;對於仍須修正提會及新增法案,請各局處掌握期程,確實按府頒「優先法案函送議會審議作業程序」辦理,期於3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提報市政會議,再函請市議會審議。
      (二)「優先法案函送議會審議作業程序」已配合修正,除先提報法規影響評估會議外,將由鄧副市長召開法案政策評估會議,協助局處就議會推動法案贏的策略提供建議,請各局處控管相關期程積極辦理。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確有立法必要之法案,方函送市議會審議,以「臺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為例,歷經多年仍未審議通過,是以應秉持「由內而外,由公而私」之推動策略,可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光害環境標準,待成果獲得大眾支持認可,再將自治條例送審。對本屆函送議會審議之法案,請法務局再行檢視,以提增法案審議效率及法規成本效益。
    四、108年春節期間本府府級及各一級機關應變輪值表案。(人事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今年春節為本人任內最長假期,各局處首長務必就權管工作事項預作萬全準備,詳實掌握假期中各項突發情況,隨時相互支援及應變處置。
    五、因應春節假期,調查本市各醫療照護及緊急救護資源案。(衛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最近流感疫情肆虐,本市感染人數呈現上升狀態,且已通報2起死亡病例。防疫是專業,按照SOP走即可,請衛生局密切監控疫情,即時因應預防。
    六、營業衛生優良認證 市政用心市民安心。(衛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餐飲業是否納入認證,請會後由衛生局與環保局另行討論。
    七、107年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營運評鑑成績。(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場營運管理補助可改採申請制,先擇部分市場進行改善,希透過競爭機制來淘汰不良者,並獎勵績優者,讓願意做的先做。
    八、107年本府公文減量成果。(研考會)
      主計處長補充報告:
      本處按月彙整本市重要統計指標,並與其他5都及縣市政府比較。統計指標區分為人口、勞動就業、文化休閒、工商經濟、財政、公共建設、交通運輸、社會福利、社會治安、公共安全、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家庭生活、數位城市、政府服務、全國經濟等16大類,相關統計指標本處刻在檢討修正,倘各局處認為有更適合或更能反映施政績效的指標項目,可向本處提供修正建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倘各單位公文數量或平均處理日數增加,表示工作量過多,請首長檢視有無刪減空間,非必要之公文請勿簽呈;通知性質案件請以email處理即可;重大案件則「先開會、先打電話、再簽公文」,以提升行政效率。
      (三)有關用「一張紙」就可瞭解本市的進步與否,是數字管理。各局處首長要養成看數字的習慣,本市重要統計指標,請主計處彙整107年數據後發送各局處,請首長檢視各局處之數據是否合理,將意見回饋予主計處。
      (四)研考會負責彙整各局處KPI,公文僅為其中1項,日後將持續公布統計數據,請首長重視數字管理,以提升局處績效。
    九、107年12月份市政相關議題民意調查結果。(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近2年民調,本人及市府團隊的滿意度漸趨穩定,請各局處持續秉持務實態度,認真做事,穩紮穩打,落實執行市政業務,民調必會慢慢上升。
     

    散會

    2019-01-29 1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