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第2398次市政會議
秘書處
2026-05-19 09:00:00
市政大樓11樓吳三連廳
蔣萬安
何承遠
林奕華、張溫德、李泰興、王玉芬、林士斌、王崇斌、俞振華、王誌慶、顏邦峻、陳世浩、謝慧娟、趙光中、陳建安、劉寶緞、林瑋翔、黃世安、李政軒、陳永德 (吳坤宏代)、胡曉嵐 (張雅惠代)、湯志民、陳俊安(吳欣珮代)、黃一平、謝銘鴻(葉梓銓代)、姚淑文(林淑娥代)、王秋冬(江明志代)、林炎田、黃建華、徐世勲、簡瑟芳、蔡詩萍、莫懷祖(王靜婷代)、鄭德發(陳景池代)、林裕益、余祥、王瑞雲、李治安、游竹萍、趙式隆、連堂凱、周羿希、蘇文樹、張翠娟(黃弘君代)、吳滄俯、何雅娟、殷瑋(周德威代)、游立偉、巴干.巴萬、吳文德、范煥英、黃清信
冷岡樺
壹、宣讀本府115年5月12日第239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專案報告 臺北市鼠類防治跨局處策略提升報告。(環保局) 李副市長補充報告:有關鼠類防治,本人已於上週會議裁示如下: (一)請各局處上網查填鼠類防治執行成果報表,針對市場、鄰里公園及後巷等不同區域之防治作為分類管理,並請各機關填報。 (二)為落實各機關執行成效,已請各一級機關成立督導小組,稽查所屬二級機關及相關機關辦理情形。另請環保局及商業處組成專案稽查小組,針對餐飲業與市場周邊熱區之廚餘及垃圾桶管理情形進行夜間稽查。 (三)針對髒亂囤積戶,請區公所會同里長拍照存證,並由衛生局依法認定,若具傳染疾病風險,將限期7日改善。倘屆期仍未改善,將由環保局、區公所、警察局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共同執行後續清理作業。 (四)請各機關強化相關執法作為,若行為已達裁罰基準,即應依法執行。 林副市長補充報告: (一)提醒各局處應適度於機關網站揭露民生相關施政措施,尤其針對近期社會高度關注之重大議題,應建立清楚且易於搜尋之資訊揭露管道,俾利民眾即時獲知相關政策內容與執行情形。 (二)今日專案報告所提事項,各局處爾後若有聯合巡檢需求,應製作巡檢紀錄表單,並建立複核機制。 主席裁示:鼠類防治涉及市民生活環境與公共衛生安全,不僅是單一機關工作,而是跨局處、跨場域城市治理問題。請各機關務必以主動、系統性方式全面落實防治,以下事項請積極辦理: (一)從源頭阻斷,油污廢水廚餘垃圾妥善處理、不落地:臺北市餐飲業多,除了持續輔導餐飲業者加裝油脂截留器,針對通報油污阻塞熱點,包括污水及雨水下水道,都務必加強巡查與清疏,本案請林副秘書長督導工務局、衛工處、水利處、環保局、產業局、商業處、市場處、衛生局、都發局、建管處定期實施聯合稽查,對於未裝設油脂截留器之業者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裁罰。另為遏止餐飲業者違規投放垃圾廚餘,也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嚴格執行,該罰即罰,決不寬貸。 (二)跨機關橫向聯繫,錯假訊息即時澄清:近期市民高度關注鼠類議題,也容易伴隨許多錯假訊息擴散,針對網路流傳有關誤食疑慮、精準投藥作為及不實誤導資訊,各機關務必掌握,即時主動回報,並對外澄清,避免不實訊息持續擴散,造成市民不安及恐慌。 (三)全面落實防治計畫三級督考:建立常態化防治機制,從市場、商圈、工地、校園、公園綠地與河濱區域等相關場域,各機關均應成立稽查小組,由簡任級以上人員擔任組長,親自督導稽查作業,一級機關督導二級,由李副市長成立府級督導小組,環保局擔任幕僚機關,會同研考會不定時抽查,以落實三級督考作業。 (四)本人再次強調,市民對生活環境品質感受非常直接,鼠類問題更牽涉公共衛生與城市形象。請各機關務必提高警覺、積極應處,勿待民怨發生才處理,而是要提前預防、快速反應,讓市民感受市府治理的效率與決心。 (五)有關民眾不當餵食行為,請公園處於轄管之公園綠地、民政局與公所轄管之鄰里公園務必加強、強力取締。 (六)請李副市長督導環保局彙整各局處目前鼠類防治作為,包含揭露各管轄區域權管機關、已完成事項及未來規劃,務必讓民眾可清楚了解目前市府相關防治作為。 參、討論事項 一、116年度施政綱要。(研考會) 決議:照案通過。 二、為「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63號3樓房產」市有不動產以標售方式活化案。(教育局) 決議:照案通過。 三、本府社會局函報修正該局編制表。(人事處) 決議:照案通過。 四、本府社會局函報修正該局暨所屬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及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人事處) 決議:照案通過。 五、修正「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勞動局) 決議:照案通過。 六、修正「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民政局) 決議:照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及補充報告。(研考會) 張副市長補充報告:有關反針孔攝影偵查執行情形,上週五已召集相關單位律定資料格式。針對部分場域覆蓋率偏低情形,請相關機關檢討改善,尤其針對診療場所及校園等高風險場域,應強化人力與器材調度。後續請警察局再邀集相關單位檢討稽查頻率及精進措施,無論書面或現場稽核,均應持續強化執行成效,以達成整體稽查目標。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稽查覆蓋率偏低之局處,無論透過業者自主檢測或機關實地偵測,均應持續加強。另針對稽查人力不足及場館數量較多者,請警察局透過專案訓練或協助採購反偷拍偵測器材等方式,完善相關防護機制。 (三)近期民眾反映垃圾滿溢情形,不論環保局所轄區域,或市場、商圈等場域,均有類似情形發生。請環保局、產業局、工務局及民政局,針對市場、商圈、餐飲聚集區、公園及住宅熱點等區域,加強垃圾清運、環境巡檢及整體評估,並宣導設置加蓋密封式垃圾桶或廚餘桶。另部分民眾有違規棄置家戶垃圾情形,請環保局加強相關宣導,並統計熱點及時段,運用科技方式研議改善措施以節省人力。此外,部分市場反映,過往曾委由專人或團體協助垃圾清運,近期因違規棄置家戶垃圾情形增加,致市場端難以處理,請產業局進一步了解並協助自治會改善相關問題。 ◎指示事項 針對上週密室逃脫職安事件,市府於案發隔日即啟動勞動檢查,勒令業者停業,並同步啟動全市密室逃脫業者全面普查。密室逃脫屬新興產業,現行法規在產業定義及執法依據上仍有不足,現已確立由文化局主責整合跨局處意見,並就安全指引草案與業界交換意見,形成具體可行之規範與作業指引。以此案為鑑,請相關局處盤點地方政府行政手段與法制限制,研議需建請中央訂定全國一致標準及明確法源依據之事項,以保障勞工及消費者權益,此節請秘書長督導。本人要再次強調,安全是產業發展最重要基礎,臺北市將積極面對結構性問題,建立制度性解方,並與中央共同攜手努力。
2026-05-19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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