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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1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12-04 08: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壁如(請假)、蔡茂岳、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楊明祥代)、陳學台、黃清高(張美美代)、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陳譽馨代)、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賴慧貞、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蘇鈞堅、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廖雪如、林聰明、鄭裕峯、詹天保、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陳冠伶代)、陳銘國、許玄謀、蔡宗雄、方定安、張明森、林志峯、陳郭正、黃立遠、李建賢、池蘭生、張滋容、葉梓銓、常華珍、趙光中

    列席

    游適銘、潘玉女、劉奕霆、莊淑花

    壹、專題演講
      DIGITIMES黃欽勇總經理主講「城市的智慧與智慧城市」。
    主席致詞:
    (一)政治係屬專業,在現今社會,對的事情不一定容易推動,如政府機關流程的變革,須相對調整人事組織結構,倘無法配合,成效就事倍功半。本府應從解決小問題開始,把所有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此外,要提供適合企業發展的平台,企業獲利並非首要,政府應輔導建立永續發展且具競爭力的企業。黃總經理在演講中提及,京都有賺錢的企業也有「活著的企業」,是一個新思維,如何建立「活著而有用的」企業,值得思考。
    (二)長官應親自前往第一線,始能發現問題所在,如本人選舉時至本市各市場與夜市拜票,即發現衛生環境堪憂,應列為未來改善重點。
    貳、確認本府107年11月27日第201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辦法」案。(教育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府刻正推動TOD及EOD等重大計畫,面對諸多問題需花費長久時間予以解決,所以事先應妥善規劃,在確定政策後,持續對外說明及宣導,並要有能力說服社會大眾支持,讓後續接任者朝既定方向賡續推動,不因人事異動而發生轉折。
    二、訂定「臺北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動物認領認養辦法」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市動保團體均非常關注動保議題,動保處應妥善溝通,於制定法案及修法前先行告知彼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草案供參,以事前協調取代事後衝突,落實「社會參與」的概念。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有關清查本府各局處近20年來重大未結之案件,已請各局處主秘協助首長辦理,並於下次主秘會報(12/27)彙整清查結果後,再陳報市長。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案,因2戶民宅被提報為古蹟導致延誤,幸緊急處理得宜,已予以補救,本案請擔任總PM的李副秘書長積極加速處理。重申本府各項計畫推動須建立PM制度,所有大計畫下之子計畫亦同,皆要有明確之PM,權責務必相符,一旦出錯即由PM負責,倘有爭議事項隨時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所有的動作要加快,並厲行PM制。
    (三)南港瓶蓋工廠案之列管期限比原預訂計畫延宕1年,請各局處引以為鑑,類此案件勿再發生,臺灣須改變的是公務人員執行業務之行政文化,針對部分公務員做事態度不嚴謹,導致業務貽誤,即為本人亟欲改革之目標。
    (四)所謂會議紀錄是否要俟下次會議確認後才具效力一節,請秘書長與法務局袁局長研議:會議紀錄於奉核後,其效力及後續依據決議辦理之程序,並請於主任秘書會報進行傳達,建立SOP俾為遵循,以提升行政效能。
    (五)本次選舉因併公民投票辦理,導致市民等候時間冗長,請民政局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透過電子化方式辦理投票之建言,俾提升投票品質與效率。
    (六)全面e化是本府之重要政策,108年1月1日起,本府10萬元以下之電子請購、核銷作業將全面電子化,10萬元以上之電子核銷作業亦請開始研議,並以甘特圖規劃推動期程;另即日起本府所有卡片請整合至臺北卡3.0,請資訊局優先將學生證與本府員工識別證先行整合,再推至身分證、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的整合。此事勢在必行。爾後局處如欲自行發行卡證,務必提送市長室會議報告。
    二、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民政局長藍局長補充報告:
    臺北市、臺中市兩席區域立委缺額補選,原預定於108年1月26日舉行投票,因適逢學測,預計調整至1月27日,中選會將於下午3時開會研商。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近日東區發生槍擊事件,影響社會治安,請警察局持續加強盤查,對發生槍擊之治安有虞場所每週增加臨檢,藉以壓制不法分子,使民眾免於恐懼,提供市民安全之生活環境。
    三、地方稅款三維條碼行動支付案。(財政局)
    陳副秘書長補充報告:
    悠遊卡為小額支付的工具票證,惟限額1仟元無法繳納稅款,在目前尚未由電子票證轉為電子支付前,本案仍先開放讓其他電子支付業者進入。目前繳費方式仍透過繳款書掃描紙本,未來將朝電子稅單的概念做。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辦理本府「第一屆精實管理成果觀摩會」案。(公訓處)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未來4年市政要更落實,從策略地圖、精實管理至PM制均極為重要,須落實執行,過去2年各局處雖已組成團隊推動,了解精實管理確有其優點,惟仍須繼續推動及深化,希望研考會訂定明年及未來四年的推動計畫。公訓處明年訓練重點在於專案管理,即是市長重視的PM制度。PM的精神極為重要,僅有「當責」尚且不足,仍須配合授權、賦能、敬業及追蹤管考等措施辦理,方能達到預期目的。
      研考會王主委補充報告:
    策略地圖與精實管理皆屬組織文化的問題,最重要在各局處同仁於日常工作及言談時,均應經常思考與連結此概念,方能落實執行和予以內化,同時機關亦應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成果發表。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策略地圖、精實管理與PM制,請衛生局暨所屬機關擔任標竿單位積極推動,將成功經驗透過人事處、公訓處與研考會推展至全府各機關,並請研考會、人事處、公訓處與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研議未來推動計畫。
    五、臺北捷運E化服務升級-台北捷運Go APP功能精進。(臺北捷運公司)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捷運公司針對捷運廣告標案,研議更妥善的招標方式,區分不同期間及不同單價,以提增捷運廣告之效益。
     

    散會

    2018-12-04 10:45:00